小升初共建生破坏教育公平理应取消
时间:2010-11-12 14:45:17 来源:京华时报 作者:秩名 阅读:次
摘要:在小升初环节选择优质教育资源,不受行政区域、学籍、学生实际居住地、户籍的任何影响,甚至分数不够也能录取,这不是《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实施并取得实效后
在小升初环节选择优质教育资源,不受行政区域、学籍、学生实际居住地、户籍的任何影响,甚至分数不够也能录取,这不是《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实施并取得实效后的教育图景,而是目前即已存在的升学方式。
只不过这种一路绿灯选择优质教育资源的路径,仅仅面向一部分特权学生和家长,这就是共建生。
所谓共建生,就是政府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为了满足员工子女入学,通过单位赞助钱或物的方式与知名中学建立“共建”关系,从而使双方“互惠互利”,单位员工子女可以轻松享受极为紧缺的优质教育资源。
用北京市政协教文卫体委员会特邀委员、北京一中原校长王晋堂的话说,共建单位可以简单地总结为,要么“来头大”,要么就是财力雄厚,可以给学校赞助款。共建已成为最大的“占坑”,而且不是“占一个坑”,是“集体占坑”。
这实在是一种双重示丑。一方面,全社会强烈呼唤教育公平,但在均衡发展的教育改革过程中,拥有优质教育资源的学校以其声誉换取高额赞助款,将诸多招生名额分配给“共建生”,显示了教育攀附权力、追逐利益的一面。重点校的共建单位越多,获得的赞助费越多,教育资源越来越优化。因此,教育均衡发展变成缥缈的奢望。
另一方面,共建生的背后存在以权谋私和钱权交易。公开利用权力或者财力为职工子女谋取受教育的特权,使教育资源的分配更为不公,破坏的是社会的基本公平和正义。我不禁担忧,指望公权力去推动教育均衡发展,希冀社会资本助推教育发展,会不会成为泡影?
今年北京将严格控制共建生数量,原则上不再审批新的共建单位。但问题在于,区县教委并无实施细则,那么“原则上”会不会变成“原则下”?对于原有的共建单位又如何处理?共建不只破坏教育公平,甚至影响到教育均衡发展的深层次问题,理应取消。我们希望教育部门早日拿出彻底取消这种不合理做法的时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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