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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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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工附中国际部外籍学生管理规范

时间:2014-05-07 10:31:07 作者:admin

一、日常行为规范
1. 遵守中国法律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 按时作息,进班时间分别为:早晨7:30,课间操后10:25,中午1:30
3. 尊敬老师,见到老师鞠躬问好,不顶撞老师,服从老师要求;同学之间团结友爱,互相帮助,不欺辱同学。
4. 在校期间及集体活动必须穿校服。冬季天冷时可以在校服外套厚外衣,不得将毛毯披在身上;着装要符合要求,不得将夏季校服穿在自己长袖衣外,正式场合着秋装要拉上拉锁。
5.在校期间不能穿短裤、背心、拖鞋、过高、过细后跟的鞋。
6.学生不得化妆、染发、烫发、涂指甲,男生头发不能太长(不许过眉、过耳、过衣领),女生不能披散头发。
7.不可以戴与学生身份不符的装饰品,如戴耳环,项链,戒指,手链等。
8.男女生之间,行为举止不能过于亲密。
9.贵重物品自己妥善保管,丢失时学校不负责任。
10.楼道内不可追跑打闹或大声喧哗。
11.爱护公共设备,保持桌椅清洁,不能在桌椅上或校园的设施上涂写。损坏公物要赔偿,无意损坏公物要按原价赔偿,故意破坏公物除按5-10倍价钱赔偿外,还将根据情况进行处分。
12.不能涂改、抹擦、撕毁学校的各类通知、墙报、展板、统计表等。
13.禁止带危险品(刀、打火机等)和与学习无关的物品(游戏机、扑克牌、玩具等)到校
14.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废弃物,课桌内外和窗台上的废弃物要及时清理,保持环境整洁。将衣物、鞋等个人物品放入储物柜中,不能在教室中乱放。
15.在校不能吃口香糖、生日蛋糕,西瓜等。
16. 不能将自己的篮球、足球带入操场,不在楼道内进行任何运动。
17. 不能将手机、MP3等挂在脖子上。
18.学生用餐时应依次排队就餐,注意饮食卫生。用餐时不得嬉戏打闹。不浪费食物。在食堂用餐完毕后,请将所有餐具放在指定位置。
19.进办公室前须敲门。未经允许,学生不能使用教师办公室的电脑。
20.学生每天轮流做值日,值日生负责打扫教室卫生,课间及时擦黑板、讲台桌。
21. 节约用电,离开教室或放学后关灯、关空调、锁门
22.在学校里不能从事任何宗教活动。只能周末参加国家认可的宗教活动。本国重大节日时,经学校批准方可参加。
 
二、课堂规范
1.带齐课本、笔记本、笔等学习用具。上课时课桌上不准放手机、MP3、食物、饮料。
2.上课预备铃响后,进教室并坐好,保持安静,坐好课前准备。上课时间不许睡觉,未经老师允许不许出教室。下课铃响后,听老师口令再下课。
3. 上课认真听讲、记笔记、积极回答问题,不讲与课堂无关的话。不做与上课无关的事,如看课外书、听歌、使用手机、使用电子词典玩游戏或看小说。发现时没收,期末回国时归还。
4. 上课不许戴帽子、太阳镜,不许脱鞋。
5.按时完成老师布置的学习任务,按时交作业。未完成次数超过1/3者,该科期中、期末成绩减半。
6.按课表上课,凡未经教师允许离开上课地点,如体育课,选修课,计算机课等,按旷课处理。插班生旷课累计达4节,取消插班资格。
7.上课时禁止吃任何食品,喝饮料。
  
三、惩处制度

(一) 批评:违反学校规定的学生,经老师提醒后仍不改者,第一次给予批评;多次不改给予警告处分,并通知家长或监护人。

(二) 警告:违反规定且情节严重的学生,第一次给予警告处分,通知家长或监护人,并令其改正。如不改正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三) 严重警告:违反以下规定的学生,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并通知家长或监护人。

1.用汉语或母语骂老师。
2.携带香烟或在校内及学校周边吸烟。
3.使用暴力,使他人身体受到伤害。
4.校内外饮酒并醉酒闹事。
5.严重影响学校教学和生活秩序。
6.携带、存放、观看黄色刊物或音像制品。
7.偷窃。
8.其他给学校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

(四) 留校察看:在一学期之内,受到警告/严重警告处分后,再次严重违纪,造成恶劣影响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五)开除
1.在一年之内已受留校查看处分的学生,再一次被学校警告或严重警告。
2.一贯不听从老师教育,不学习,在学生中造成极坏影响。
   被开除的学生必须3天之内办好离校手续并离校。费用一律不退。离开学校后,学校在一周之内注销居留许可。

(六) 有以下行为送公安机关处理

1.偷窃款额较大
2.吸毒、买卖或存放违禁药物
3.纵火
4.赌博
5.存放枪、刀
6.谎报火警
7.其他违法犯罪行为
(七)撤消处分制度
学生受到处分后,若表现良好,两个月后本人提出申请,班主任报学校,经学校行政讨论,可撤消处分。
 
四、奖励制度:
凡符合下列情况者,学校将分别发给奖学金或奖状、奖品,在下个学期开学初表彰。
(一)符合下列情况者,发给奖学金或奖品。
1.插班学生在年级考试中总分进入年级前1/3者。
2.在插班年级的学科竞赛中获奖者。
3.在我校就读的学生获优秀学生奖累计达到三次者。
(二)符合下列情况者,发给奖状和奖品。
1.优秀学生奖:国际部每学期末以量化评比、考试成绩为依据,由学生投票评选优秀学生。
2.全勤奖: 在一学期没有迟到,病假、事假或旷课(含早操、和集体活动)者。
3.优秀干部奖

       表率作用好并在所承担工作范围内做出突出贡献和取得成绩的干部。

  
五、考勤制度
(一)病假
1.学生在校期间因病要求请假回家,须由校医证明(明显症状者除外),并在监护人同意后方可离校。在家生病请假,须由监护人提前打电话给班主任或将请假条传真给学校;或由学生提前告诉班主任,待到校时将书面请假条交给班主任,请假条须由监护人签字。请假一周以上,须向国际部主任请假并出示医生证明。
2.病假累计超过三周以上,取消考试资格。(特殊情况除外)
(二)事假
1.学生请事假由家长或监护人写书面请假条,交班主任或传真学校,并需学校批准。没有假条按旷课处理。
2.事假累计超过10节批评,事假一周给警告处分并通知家长。事假超过2周,本学期成绩无效。(特殊情况除外)
3.以下情况可请事假(需提供证明)
直系亲属病危或死亡;
为直系亲属庆祝花甲或结婚。
   (三)对旷课的处分
    1.旷课5节给予警告处分并通知家长或监护人,10节严重警告,15节开除。
    2.迟到3次记旷课一节。迟到或早退超过15分钟按一节旷课计。
    3.无故不上课间操2次,记旷课一节。
六、考试制度
1.每学期有一次期中考试,一次期末考试。无故缺考按零分计。
2.学期成绩评定:(平时成绩30%+期中成绩30%+期末成绩40%)
3.如果学期成绩不及格,应在下学期开学后的第一周内补考。
4.班主任每学期给学生发期中和期末成绩单,家长签字。
5.考场纪律:学生在指定座位就坐,除要求必备的文具外,其他物品都放在指定位置。保持安静,独立答卷。任何作弊行为,试卷以“0”分计,并给予警告处分,通知家长。
  7.学生因病缺考,须参加补考。
七、休学、转学、退学
 (一)休学
    1.学生因病、因事休学,需要家长提交书面申请,学校审核批准。学生因病申请休学和复学时都需要医生证明。
2.休学期限最短为一个学期,最长两个学期。
    3.开学四周之后休学的学生,复学时需重新交纳费用。
 (二)转学/退学
    1.要求转学的学生,需要家长提交转学申请书,并出示接收学校的录取证明。
    2.要求退学的学生,需要家长提交退学申请书,学校审核批准。
    3.被学校开除者也一律不退费。
  *注意事项

 休学、转学、退学的学生,经学校批准后,必须3天之内离校。学校将注销休学、退学学生的居留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