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教院(2008)第08号
关于加强函授站、教学点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各函授站、教学点: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有关安全稳定工作的文件精神,江苏大学校党委近期召开专门会议,布置了相关工作。各函授站、教学点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为和谐、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做出努力,确实把保证办学过程中各项工作秩序的稳定摆在首要位置。根据我院的实际情况,请做好如下工作:
1、各函授站、教学点要加强安全稳定工作,以“稳定第一,预防为主”为方针,强化工作责任制,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层层落实,责任到人。
2、各函授站、教学点要认真排查办学过程中的各种安全、稳定的隐患,努力做到早发现、早排除,防患于未然。
3、各函授站、教学点对社会发布的招生宣传材料,必须经我院审核同意后,方可向社会发布。招生工作过程中,不得做任何虚假、不实的宣传。
4、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做好学生后勤工作,要为学生提供完善的学习、生活保障。管理人员要深入、细致地做好学生工作,发现问题要及时解决,并做好解释工作。
5、做好教学管理工作,保证教学秩序的稳定、有序。做好学籍管理工作,做好毕业生电子注册的准备工作,做好毕业证书发放工作。教学管理和学籍管理工作要细致、无差错,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
6、各函授站、教学点在办学过程中,发现苗头,要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注意工作方法,妥善处理问题,积极化解矛盾,并及时报告我院。
7、各函授站、教学点要在每月的1日、15日向我院报告办学情况,南京教学部所属函授站向南京教学部报告。
希各函授站、教学点切实把安全稳定工作放在首要位置,保证办学过程中的各项工作的稳定、有序,争创“08继续教育安全年”。
二00八年三月七日
关键词:安全 稳定 通知
抄 报:袁银男副校长
校 对:张东萍 共印8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