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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清查在校生学籍变动情况的通知

各函授站: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规定,毕业年级学生不可办理学籍变动(转学、转专业、转学习形式)。为清理历史遗留问题,保证学生顺利通过毕业审核,现决定对所有在校学生学籍变动情况进行清理核查,(本科为20072011年录取的学生,专升本为20102011录取的学生),如有学籍变动(转学、转专业、转学习形式)需分年级填写“转专业、转形式汇总表-(站点汇总)”,于10月底前将纸质材料上报我院招生学籍部。

各站点要严格控制转专业、转形式。从2013级新生开始,如需办理学籍变动,各站点必须提交书面报告(加盖站点公章),附:转专业、转形式汇总表一份上报我院,同时在我院教学教务网上管理系统中提交学籍异动申请,此项工作要在学生入学后第一学年内办理完毕,逾期不再受理。

相关表格可在继续教育学院网页的“下载中心”“学籍表格”成教管理常用表格”中下载,为“函授站()备用表格”中编号403的表格。 

以前所有上报过的转学、转专业、转形式学生,只要没有毕业的,需要按年级重新填报,以便我们重新核查。

   

 

 

 

 

 

招生学籍部

 

0一二年十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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