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成教招生 > 招生制度 >
招生制度
关于编报2012年成人教育招生计划的通知
 
 
 
 
继教院(201204
 
关于编报2012年成人教育招生计划的通知
 
各函授站、教学点:
2012年生源组织及成考复习班已经开始进行,为不影响招生宣传和生源组织,经我院研究:各站、点可根据自身情况拟定招生专业及计划,现将编报招生计划要求通知如下:
1、各站(点)要根据所在地区、行业、社会经济发展要求和自身办学资源,合理制定成人教育招生计划。
2、各站(点)应在充分调研本地区生源状况的基础上,确定招生规模,尽可能避免招生计划不落实或产生“因生源不足开不成班”的现象。
3、各站(点)在生源组织方面,要规范招生宣传,杜绝与办学形式不相符的招生广告或擅自与社会中介发布、刊登宣传广告和扰乱招生市场的现象。
4、各站(点)要在规定的时间内,严格履行年审和备案登记手续,经省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后方可对社会招生。省外站(点)要按各省的规定办理好年审、备案手续,凡未备案站(点)将停止投放招生计划。
5、高中起点升本科、专科文理兼收专业,编报招生计划时必须将该专业按文、理分列上报。本科层次计划应主要用于专科起点本科。高起本办学形式只设在我院指定的站点办学,其他站点不得招收高起本形式学员。
6、各站(点)要在积极组织生源的基础上,认真组织好考前辅导班,不断提高成人高考的通过率。我院将在2012年招生计划审核中,对办学条件好、线上生源数量较多、办学规范的站(点)给予招生计划上的倾斜。坚决杜绝不顾办学条件而盲目扩大招生规模的行为。
7、各站(点)必须在平台上做好计划编制工作,将附表《2012年江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招生计划申报表》请于320前邮寄到我院招生学籍部。未申报专业计划或申报专业计划未被批准的一律不准招生。请各站(点)注意平台反馈信息,认真组织生源。
联系电话:0511-88791068    
   真:0511-88791068
人:祝红
    编:212013
 
附件:12012年江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招生计划申报表
               
 
                                      〇一二年三月五日
 
 
主题词:编报 2012年 招生计划 通知                
抄报:许化溪副校长                        
抄送:各函授站、教学点                 共印35份 
江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Copyringht © 2003-2015 版权所有
地址:江苏省镇江市学府路301号 邮编:212013 京公网安备11010102001479号 您是第 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