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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二〇一三年成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学士学位申报工作的通知

江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关于二〇一三年成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学士学位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校区、函授站、办学点:

江苏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本科学士学位申报工作已开始,现通知如下:

一、学士学位申报对象及条件

1、申报对象:

(1)20126月至20135月已通过毕业生电子注册的成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

(2)2012年上半年未能第一批通过毕业生电子注册,现已通过电子注册并已领证的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

2、申报条件:见附件一、附件二。

二、学士学位申报材料

1、学生学业成绩汇总表一份,分专业填写,提供打印件(A3纸打印)和电子版。(经办人、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办学点公章。)

2、学士学位审批表提供电子版。

3、学士学位学生名单数据库,提供电子版。

4、学生个人毕业论文评分表。(函授站点自留一份原件存档。)

5、照片:学位证书照片交二张,同时报送电子文档照片,照片和电子文档照片为同一底版,具体要求同毕业证书上的照片一样,电子文档照片文件名为:身份证号.jpg

(注:学生学业成绩汇总表、学士学位审批表、学士学位学生名单库结构请从我院网站或QQ群下载。)

6、学位外语成绩证明:

参加江苏省教育厅组织的学位外语考试成绩合格者无需提供成绩证明,未参加江苏省教育厅组织的学位外语考试而具备附件一、二所述其他相应条件的学生须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1)参加过本科非英语专业自学考试,英语成绩达70分以上者(含70分)须提供当地自考办出示的英语单科成绩合格证原件。

2)英语专科以上毕业生(含专科)提供证书的认证材料原件及毕业证书复印件。

三、学士学位材料上报截止时间:2013330,逾期不予办理。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明霞  马珺  

 电话: 0511-84444035   0511-88780094 

地址:镇江市梦溪园巷30  江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邮箱:  ydhsb@ujs.edu.cn 

报材料时请附上贵单位联系人的通信地址和电话号码,以便联系。另外,寄送书面材料务必用顺风快递。请大家配合。

学士学位申报是一个十分重要而严肃的工作环节,请各校区、函授站、办学点务必按照通知的要求,认真审核把关,将真正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的材料上报,不能遗漏,在上报材料上要各函授站(点)签字盖章,明确责任,不符合条件的一律不可上报。

                                     

江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二〇一三年三月一日

附件一:江苏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授予办法

附件二:江苏大学自学考试学士学位授予办法

附件三:江苏大学2013年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位名单数据库结构说明

附件下载:

\ 2013学位申报通知及表格下载.rar

     

附件一:

江苏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授予办法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上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以及学校学士学位授予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继续教育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授予办法如下:

一、授予学士学位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政治表现良好,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未受记过及以上处分。

2.在规定的学制内完成学业,较好地掌握本门学科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在校期间所学课程成绩满足以下要求;

1)理、工、经、管、文、法等非医学类专业:

校内脱产、夜大、函授学生课程平均成绩在70分以上(含70分),毕业设计成绩在中以上(含中);

 函授站、教学点学生课程平均成绩在75分以上(含75分),毕业设计成绩在良以上(含良);

2)医学类专业:

医学类学生课程平均成绩在75分以上(含75分),毕业设计成绩在良以上(含良);

3.累计不及格课程的补考门次限定:专科起点本科不超过3门次,高中起点本科不超过5门次;

4.对非英语类专业学生,须通过江苏省教育厅组织的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英语考试;或参加国家自学考试英语课程成绩在70分以上(含70分);或英语专业专科以上(含专科)毕业生。

对英语类专业学生,须通过江苏省教育厅组织的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第二外语考试。

二、学士学位申请与审批程序

1.对各专业高中起点本科、专科起点本科毕业生,凡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由各校区、函授站、办学点按专业规范填写“学士学位审批表”,经继续教育学院审核后,按专业报送各相关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评定通过,由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主任签字后,报江苏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

2.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通过的授予学士学位学生名单,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主任签字后,由继续教育学院办理学位证书打印及发放事宜。

 

 

 

 

 

 

 

附件二:

江苏大学自学考试学士学位授予办法

 根据省学位办、上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及学校学士学位授予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主考与教学实际情况,制定江苏大学自学考试学士学位授予办法如下:

一、授予学士学位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政治表现良好,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未受记过及以上处分;

2.按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专业(特色专业)、农村自考实验区有关专业及其他类别自学考试专业各自的本科考试计划。在规定的学制内参加全部课程考试,成绩合格,且本专业学位课程考试平均成绩在70分以上(含70分);

3.毕业论文成绩在良好以上(含良好);

4.非英语类专业学生的外语要求(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自考本科段英语课程考试成绩在70分以上(含70分);

2)参加江苏省成人学士学位英语考试成绩合格;

3)英语专业专科以上(含专科)毕业生。

5.英语类专业学生的外语要求(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自考本科段第二外语课程考试成绩在70分以上(含70分)。

2)通过江苏省教育厅学士学位第二外语考试。

二、学士学位申请、审批程序、申报材料

1、申请时间、报送部门与审批程序:

对江苏大学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凡符合学士学位申请条件者,按专业规范填写“学士学位学生名单审批表”,报送学校自学考试办公室。

经校自学考试办公室审核后,按专业报送各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评定通过,由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主任签字后,报江苏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

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通过的授予学士学位学生名单,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主任签字后,由校自学考试办公室办理学位证书打印及发放事宜。

2、申报材料:(1)学士学位审批表,(2)毕业生登记表;(3)毕业证书;(4)相关外语合格证书;(5)两寸近期正面免冠蓝底彩照两张(同一底版)。

三、附则

1.凡符合学士学位申请条件者,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学位申请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不再予以学位补授。

2.在毕业论文答辩前达到毕业要求但未能达到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可在毕业论文答辩前继续参加相关课程的考试,满足相应条件再申请学士学位。

3.英语专业专科以上(含专科)毕业生可免第4项条件。

 

 

 

 

 

 

 

 

 

附件三:

江苏大学2013年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位名单数据库结构说明

序号

字段名称

汉字名称

类型

长度

说明

1

xm

姓名

C

40

与毕业证书上姓名一致(中间不要空格)

2

xmpy

姓名拼音

C

60

填写姓名汉语拼音

3

xb

性别

C

2

 

4

mz

民族

C

10

 

5

zz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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