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交函授站与教学点教学工作水平自评报告的通知
来源:时间:2014-09-03 17:04:57
关于提交《江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函授站与教学点
教学工作水平自评报告》的通知
各函授站、教学点:
根据学院《关于对各函授站、教学点进行教学评估的通知》(继教院〔2014〕4号),请各函授站、教学点对照《江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函授站与教学点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指标体系》,结合实际工作,积极准备,认真组织撰写《江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函授站与教学点教学工作水平自评报告》,如实反映本站点工作的成绩总结、办学特色、主要经验、存在问题、改进措施等情况。
《江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函授站与教学点教学工作水平自评报告》和《江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函授站与教学点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指标体系》自评得分电子稿请于9月15日前发送至cjyjxb@ujs.edu.cn。
学院对函授站点的评估将结合各站点自评报告,采取查阅文件(含电子稿和网络查阅)、听取汇报、跟班听课、实地察看、召开座谈会等形式、方法进行,请各函授站抓紧时间作好各项基础材料的准备工作。
二0一四年九月三日
附件:
1、继教院〔2014〕4号 关于对各函授站、教学点进行教学评估的通知
2、江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函授站与教学点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指标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