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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江苏大学专升本在籍生进行资格清查的通知
来源:阅读次数:发表日期:2013-03-14 08:57:55

各相关院(系、部):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1年成人高等教育入学资格复查及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苏教办学<2011>5号以及江苏大学的通知精神,现就对我院江苏大学专升本在籍生资格清查事宜通知如下:
一、清查对象
    目前所有在籍的专升本学生,含已经结束学习、但2011年春季未能网上注册的专升本毕业生。
继续教育学院已留存10级和11级学员相关资料,因此请相关院(系、部)上报10级以前的学员纸质材料及电子材料,对10级和11级学员资料请相关院(系、部)核对(附件三、四),资料不全的请补全。
二、清查方法
    要求学生提供专科证书复印件、网上查询打印件(电子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泰州市人才市场可办理),并由各院(系、部)核查其真实有效性后,并留下学生承诺书。填报成人高等教育专科起点升本科学生资格复查表(附件一)和江苏大学“专升本”学历复查登记责任报告书(附件二)。
    对于持有未在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注册、但确属国家认可的国民教育系列专科毕业证书的在读生,请各院(系、部)通知学生抓紧作学历认证,认证时需要与专升本身份证结合认证。如3个月内不能提供真实有效的认证报告,则作退学处理。
三、报送材料要求
    纸质材料:专科证书复印件、网上查询打印件(电子备案表)或学历认证复印件、承诺书。(以上材料学生提供)
    江苏大学“专升本”学历复查登记责任报告书(附件二)
    电子材料:成人高等教育专科起点升本科学生资格复查表(附件一)

    所有纸质材料需在6月10日前报送继续教育学院,电子材料发电子邮件至vvojoe@hotmail.com
四、其它说明
1、 鉴于目前成人高等教育学生电子注册实行在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即时注册,专升本资格不符者将无法通过电子注册,届时江苏大学将无法发放毕业证书,因此,相关院(系、部)务必高度重视,对专科学历不合格的在读生,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无论何时,一经核实,立即予以清退。
2、 对在校生的专升本资格审核资料搜集工作,尤其是对2008年及以前录取的专升本学员,因涉及到毕业注册,资格审查及清查请抓紧时间完成。
3、 如有2006年及以前录取的学生,若相关院(系、部)还有在籍生,请将名单上报继续教育学院。

附件一:成人高等教育专科起点升本科学生资格复查表
附件二:江苏大学“专升本”学历复查登记责任报告书
附件三:2010级江苏大学专升本专科学历复查信息表
附件四:2011级江苏大学专升本专科学历复查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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