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2年成人高校校企合作扶持发展专业专业加分试点工作的通知》文件的精神, 按照泰州职业技术学院与有关企业合作协议的有关要求,经教育厅批准,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面向泰州市江北造船厂、泰州市申泰造船厂、泰州市苏北造船厂、泰州市海华造船厂试行推荐报考、加分优先录取入学招生章程。具体要求如下:
一、 招生专业与计划
二、 招生对象
报考者除须符合《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2年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所列报名条件外,还必须是相关企业基层岗位职工及一线在职优秀员工。
三、 生源组织及推荐办法
由企业根据自身发展对人才培养的需要向泰州职业技术学院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参加推荐试点的单位根据招生报名条件和推荐名额组织生源,在9月8日前对推荐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向学院提交《2012年校企合作扶持发展专业考生登记表》,最后由学院审核和汇总。
9月10日-9月14日由泰州职业技术学院负责统一组织推荐人员进行网上集体报名。
报名确认后,推荐人员名单将在省考试院、泰州职业技术学院和推荐试点单位网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方可享受加分政策。
2012年10月13日-10月14日,推荐人员参加2012年全国成人高考,考试科目为语文、英语、数学(理)。
四、 组织管理
在省教育厅统一领导下,泰州职业技术学院成立2012年成人高校校企合作扶持发展专业加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严格按照试行办法开展校企合作推荐报考工作,组织报名确认,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实施。
领导小组:由分管院领导、纪检部门、相关企业人力资源部负责人、继续教育学院领导组成。
工作小组:由继续教育学院分管招生的部门领导、招生工作人员、相关企业人力资源部工作人员组成。
五、 录取原则
泰州职业技术学院根据单列的招生计划,按照录取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限额择优录取。
六、其它
本章程由泰州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二O一二年八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