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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职业技术学院成人高等教育全日制(含退役士兵)优秀学员、优秀班干部评选办法
来源:阅读次数:发表日期:2013-12-05 15:22:38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成人高等教育学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特制定评选办法
第一条 参评对象:本校在读成教全日制学生(含全日制退役士兵)
第二条 优秀学员评选条件
(一)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自觉遵守国家的政策法令,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尊敬师长,关心集体,团结同学。
(二)学习目的明确、学习刻苦认真,能正确处理好工作与学习的矛盾,按时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各项学习任务,按时完成作业。各科考试、考查成绩的总分在班级前15%名。
(三)自觉遵守校纪校规,遵守课堂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有事履行请假手续,且出勤率在85%以上。
第三条 优秀班干部评选条件
除具备优秀学员条件(各科考试、考查成绩的总分在班级前25%名)外,还要求:
(一)热心为班级同学服务,发挥学院、班主任以及学员之间的桥梁作用。
(二)认真完成学院、班主任交给的各项工作。
(三)能团结同学,发现班级问题及时汇报,能为班级同学排忧解难。
第四条 评选及奖励办法
(一)评奖工作由各分院分管学生工作领导牵头,成教班主任具体操作。成教班主任在学生民主推荐、征求任课教师等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按照评奖条件确定候选人,经全班同学投票,得赞成票的超过实到会人数半数的(到会人数不得低于全班学生人数的80%),可填写《优秀学员、优秀班干部报批表》。各班评选的优秀学员和优秀班干部的总人数应在学员总数的15%以内,优秀班干每班1~2名
(二)成教班主任收齐报批表后,报分管学生工作领导审核,经分院办公会议研究同意后在本分院范围内公示3天,在公示期内受理学生的举报、投诉,在接到学生投诉5个工作日内作出复查结论并告知投诉人。在分院公示无异议后报学工处审核。
(四)学工处审核后在全院范围内公示5天,在公示期内受理学生举报、投诉,在接到投诉5个工作日内作出复查结论并告知投诉人。公示结束无异议后,报院分管领导批准。
(五)评选出的“优秀学员”、“优秀班干部”由学院发文表彰,并发给荣誉证书和奖金。评奖材料归入学生本人档案。
(六)本办法中不同奖项同一学生不可兼得。
   
 
\ 优秀学员、优秀班干部报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