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院(部)、教学点:
为确保我院在读学生信息的准确性,规范做好各项学籍管理工作,现对我院学籍普查工作作如下安排:
1、普查对象
在我院就读的各类型、各层次在读(包括无学籍)学生。
2、填写以下表格:
①学籍普查统计表(校内填写)
②校外教学点学籍普查及经费统计表(校外教学点填写)
③学生名单(请使用多张工作表存放多个班级,一个班级放一张表,工作表名称以编码号为名)
3、注意事项
① 2013年的学籍普查可以在去年2012年学籍普查的基础上进行修改。此次普查的结果数据将作为2013年经费结算的重要依据。
② 11级在籍学生,今年仍参加普查。学籍有变动的在备注栏中说明转专业情况(从何专业转入何专业)或转学等情况。
③ 学号请严格按照我院的成人高等教育学号编码规则填写。
④ 由各分院(部)自行联系的校外教学点,由各分院(部)负责通知到位,并收齐学生名单、归纳整理后上交。
⑤统计表纸质稿(制表人和审核人签字,分院(部)或教学点盖章)和电子稿请于5月15日之前交继续教育学院。
4、联系方式
①咨询电话:0523-86664511
②电子稿发至:33346617@qq.com 纸质稿校内送至:求是楼114刘懿老师处
校外邮寄至:泰州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刘懿(收) 邮编:225300
泰州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13-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