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院(部):
为做好2014年春季成人高等教育毕业生电子注册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将毕业生材料报送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本次毕业生电子注册的对象:
符合毕业条件的毕业生。
二、毕业生电子注册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几项:
(一)电子材料:
1、毕业生电子注册信息数据表。各分院(部)在上报之前请认真与录取信息核对,做到准确无误。详细要求及注意事项见附件1、2。
2、学历证书电子图像信息数据。按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图像信息标准执行(见附件3)。
3、江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毕业生成绩汇总表,见附件4。(EXCEL表格)
(二)纸质材料。
1、毕业证书上的照片由江苏大学用电子照片直接打印,各分院(部)将本次学历注册使用的电子照片打印在A4纸上由学生签字确认后报送(如附件5)。
2、学生成绩。按要求填报“江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学生成绩汇总表”,相关责任人签名、盖章。成绩汇总表中学生排列顺序需和毕业生电子注册报盘中的顺序相同,考试号、身份证号、学号等信息必须填写准确、完整。
3、毕业生电子注册统计表。为加强电子注册工作中有关数据的统计,防止漏报、重报,要求各分院(部)在上报电子注册信息数据的同时,认真填写上报“江苏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毕业生电子注册数据统计表” (附件6)。
4、其它证明材料。
(1)成人高考报名时信息填报错误。
需提供①学生本人书面情况说明;②身份证复印件;③加盖派出所印章后的户籍卡复印件。
(2)入学后更改姓名。
需提供 ①更名的书面申请和新身份证复印件; ②户籍资料(常住人口登记卡),如系复印件,应有县级公安机关审核部门印章(红印)和审核人的签名、审核日期等;③办理更改姓名的学生所在地县级公安机关出具的有关证明材料,需加盖公安机关红印;④户籍所在地公证部门出具的有关姓名变更的“公证书”。
(3)入学后变更身份证号码。
需提供县级公安机关出具的公安部治安管理局统一印制的“公民身份号码更正证明”原件。
对个人信息填报错误或更改姓名的学生,如因未能提供合格证明材料而无法注册上网,责任由其本人承担。
三、材料报送时间及报送方式。
以上材料,要求在2013年11月15日前报至求是楼114办公室吴文老师处,电话0523-86664511(8511)。
四、其它注意事项:
1、2009年及以后录取的学生,修业期限已按新的规定执行。2008年及以前录取的专升本学生,此次申报毕业为最后一次机会,请各分院(部)认真清理在籍学生,按时进行毕业申报。
2、毕业生材料必须按时报送,以免影响即时电子注册。错过电子注册时间,只能延迟一年注册(毕业日期为实际毕业注册时间)。
3、各分院(部)应仔细核对符合毕业条件学生的各项信息,认真填报相关表格。材料报送截止日后不得随意变更各项数据。
继续教育学院
二O一三年十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