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公司动态 网络高等教育 职业人才培养 答疑网 101网校 基础教育 国际教育 关于我们 IR
当前位置:首页 > 备份 > 教育新闻 > 教育新闻 > 正文
新闻搜索

中国军队不接收职教成教等毕业生

作者:来源:弘成教育集团发表日期:2005-07-08 11:59:46

  中国军队接受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有关规定指出,接收理工类毕业生的比例达到70%以上,成人教育、职业教育和民办教育的毕业生,均不得接收。

  一、接收计划:

  (一)接收计划纳入全军干部补充更替的总体规划,统筹安排。总政治部根据全军干部统配和需求,采取逐级申报的方法拟制年度接收计划。

  (二)接收计划以本科以上毕业生为主。院校、科研机构、驻军以上医院等单位的专业技术岗位,以接收研究生为主。驻边远艰苦地区部队和特殊专业岗位确需接收大专生的,应单独报总部审批。

  (三)接收专业根据部队的性质、任务和拟补充岗位的需要确定,优先满足高新武器装备发展和部队信息化建设的需要,重点接收部队需求量大的武器类、电气信息类、机械类、航空航天类等专业毕业生。全军接收理工类毕业生的比例达到70%以上。

  (四)严格控制接收女生的数量。全军接收女生数量实行各大单位分类计划。各军区不超过本单位接收总数的5%,各军兵种不超过8%,各总部和其他大单位不超过10%。师以下作战部队原则上不得接收女生。

  二、标准条件:

  (一)政治条件:接收对象必须政治合格,现实表现良好,入伍态度端正,志愿从事国防事业。符合公民应征入伍的政治条件。

  (二)学业条件:接收对象必须按照获得毕业证书,成绩总评良好以上。本科以上学历的毕业生还应获得相应的学位证书。

  (三)年龄和身体条件:大专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应分别在22、24、29、34周岁(截至毕业当年8月31日)以下。工作急需的博士研究生,以及少数民族和曾服现役的毕业生,年龄可放宽1岁。身体条件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视为标准,拟补充到指挥岗位的毕业生,双眼裸视力不低于4.6,拟补充到技术岗位的不低于4.3。

  同等条件下,志愿到边远艰苦地区工作的毕业生,党员、学生干部、三好学生和曾服现役的毕业生,以及在学术、科研上有突出表现和取得第二学位的毕业生,优先接收。

  (四)接收对象应当是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含研究生培养单位)招生统一考试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重点接收进入国家“211工程”高校,教育部、国防科工委所属高校和省(直辖市、自治区)属重点高校的毕业生。成人教育、职业教育和民办教育的毕业生,以及军队院校为地方培养的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招收的委培毕业生、被作留级处理或中途休学超过半年(不含应征入伍)的毕业生均不得接收。 

  
    出处:解放军报

相关文章

弘成教育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弘成教育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站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弘成教育",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2、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