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来源:弘成教育集团发表日期:2005-07-14 14:27:36
这些政策包括:鼓励国际知名高校在江苏省举办分校,或与江苏高校合作设置相关的教育机构;鼓励国际高校与江苏高校合作开办专业课程,积极引进国际有关高校的教师、教材、课件等教育资源;鼓励国际有关高校与江苏高校合作共建科研机构,合作发展研究生教育;鼓励国际有关高校与江苏共同招收学生、共同组织教学,共同颁发学历证书。对国际知名高校来江苏合作办学,允许其把国际影响力作为无形资产投资,可占有10%到30%的股份;对合作举办的教育机构在新建、扩建时,地方政府在用地及建设的有关收费方面给予优惠;合作办学机构招收学生可以根据需要纳入提前招生计划,教育部门帮助组织较好生源;适当放开收费政策限制,由合作双方根据实际办学成本及学生经济承受能力,共同商定具体收费标准;参与合作办学的外籍教师或行政管理人员享受中国政府聘用相关国际文教专家同等待遇;国际合作建立的教育机构,办学者可以依法在扣除办学成本、预留发展基金以及提取其他必需的费用后,从办学结余中取得合理回报。
出处:华东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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