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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选派优秀城镇教师到农村学校支教

作者:来源:弘成教育集团发表日期:2006-03-22 09:36:39

  记者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了解到,目前,全自治区有6000名城镇教师走上农村学校讲台。据悉,自2003年至今,自治区每年坚持选派2000名城镇教师支教农村,新疆大规模对口支教已走上制度化轨道。

  为了提高边远贫困地区学校教育质量,解决农村学校教师短缺难题,2003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实施城镇教师支援农村学校工程,选派一批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教学经验丰富的优秀教师奔赴自治区贫困地区支教。

  自治区每年安排2000名城镇学校教师赴农村贫困地区支教,其中自治区200名、地州市600名、县市(区)1200名。支教教师将到受援学校任教、任职、顶岗教学、示范指导。支教教师任期两年,没有特殊情况不得随意缩短或延长支教时间。

  为不增加农村学校的经济负担,新疆规定,支教教师的工资、差旅费、各项补贴等,按有关规定由财政负担的费用由派出单位同级财政部门承担。赴贫困地区支教的人员每人每年发给一次性装备补助费500元;每人每月发放生活补助240元;派出地区和受援地区形成的艰苦地区津贴差额,均由派出单位同级财政列支。

  自治区教育厅有关负责人表示,选派优秀城镇教师到农村学校支教,极大地缓解了农村教师不足的困难,这些教师在支教岗位上发挥了积极作用,受到当地学校和教育部门的肯定和好评,提高了农村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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