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来源:弘成教育集团发表日期:2006-03-31 09:38:01
部分学生可优先进入高等院校学习,“三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参加高考最高可享20分加分。“三校”优秀应届毕业生经推荐实施加分工作昨启动,审定推荐的优秀毕业生在享受加分政策后,达到各批高校公布的学校最低录取分数线的,如已表示愿意服从学校专业调剂的,高校应择优录取。
推荐加分的对象除符合推荐要求外,必须德、智、体全面发展。经市教委审定推荐的优秀毕业生与其他本市“三校”考生同时参加全市统一的高考报名、填报志愿和统一招生高考。并在参加全市统一高考后纳入全市统一规定的普通高校招生政策照顾对象的范围。
其中,省市级(含省市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称号者,参加本市高等职业院校(五月)招生统一考试,享受高考成绩总分加12分的政策,由高校择优录取;参加本市普通高等院校(六月)招生统一考试,享受高考成绩总分加20分的政策,由高校择优录取。
根据规定,优秀毕业生推荐工作接受学生自愿报名。经学校审核的推荐名单(要注明加分理由)须在校内张榜公布一周。未被推荐或被推荐但未经张榜公布、核准的,在招生录取中不再给予加分。对在推荐和录取工作中严重失职、徇私舞弊者,除追究学校校长的责任外,将进行通报,并取消学校推荐资格和有关高校接受推荐生入学资格。
据悉,市教委将组成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受理“三校”推荐优秀应届毕业生接受高等院校选拔工作中的信访,并对不符合推荐和录取资格条件的情况进行核实,提出处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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