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来源:弘成教育集团发表日期:2006-06-01 14:11:43
为了逐步实现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教育部日前下发《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若干意见》,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把今后义务教育工作的重心进一步落实到办好每一所学校和关注每一个孩子健康成长上来,有效遏制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和校际之间教育差距扩大的势头。
该意见指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首先要制定出符合当地实际的义务教育阶段办学条件的基本要求,逐步缩小学校之间办学条件的差距,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免试就近入学,不得举办或者变相举办重点学校,要采取有效措施遏制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之风;其次要加强县级政府对区域内教师资源的统筹,加大城乡教育对口支援力度;第三要建立有效机制,努力提高每一所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第四要落实各项政策,切实保障弱势群体学生接受义务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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