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来源:弘成教育集团发表日期:2006-07-31 09:53:49
第三批专科阶段招生工作即将开始,上海市教委日前发布紧急通知,要求各高校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市教委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不得擅自超计划招生。
《通知》要求,各高校要严格按照国家和市教委的有关规定公布并执行本校的招生章程,实事求是地进行招生宣传,对学校的名称、办学层次、学费标准、招生人数、录取规则、毕业证书发放等事项不得在宣传中含糊其辞、弄虚作假,不得做任何可能误导考生的宣传和承诺。
《通知》还要求,各高校不得委托任何中介机构组织生源或进行录取工作;不得向学生收取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以外的任何费用;不得违规降低标准录取考生;不得以专科录取、按“专本连读”形式培养;严禁避开上海市教育考试院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擅自违规录取考生。未经市高招办办理录取手续的考生,其学历证书将不予电子注册。
《通知》明确指出,各高校的党政主要负责人是本校招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按照“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把招生工作任务落实到人,责任明确到人。对违反高校招生管理规定的行为,将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作出行政处罚;构成违纪的,依照党和国家的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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