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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教育厅等确定湖南大学试行学分制收费标准

作者:来源:弘成教育集团发表日期:2006-12-29 09:25:00

  记者昨(28)日从相关部门获悉,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确定了湖南大学试行学分制的收费标准。

  学校自2006级学生开始实行学分制管理,学分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分80元;每生每年的专业学费=(学生完成学业应缴纳的学年制学费总额-规定学制的学分学费总额)/该专业的学制年限。

  学校的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1100元至9600元之间。收费方式采用学年初预收、学年终结算,多退少补的方式。学生在教学计划规定的毕业最低学分以外加修、辅修、跨专业选修,或经一次补考后仍不及格需重修课程学分的,免收专业学费,按所修课程的规定学分收取学分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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