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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新《义务教育法》 今秋起义务教育全免杂费

作者:来源:弘成教育集团发表日期:2006-08-16 10:02:18

  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即将于今年9月1日正式实施。市教育局将于开学前后陆续推出一系列新举措,切实贯彻落实新的《义务教育法》。

  据悉,南京正不断加大政府对义务教育的经费投入,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的保障体系,积极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实现“免费提速”和“助学扩容”。  
 
  今年秋季,南京将新增0.64亿元财政资金专门投入义务教育,全面免除全市13个区县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的杂费和信息技术费,在全国率先整体推行免费义务教育。

  南京原定“从2007年起,对农村原四郊五县在校学生减免杂费、信息技术教育费;从2010年起,对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减免杂费、信息技术教育费、课本费”,这一新政将使南京整体实现义务教育免收杂费和信息技术费的进程提前4年半。南京还将加大对义务教育阶段困难家庭子女就学的保障力度,今年秋季新学期“助学券”的发放范围,将在原基础上新增符合有关规定的低收入纯农户家庭。同时,将继续通过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推行小班化教育等措施,进一步推进全市教育均衡发展。今年秋季,南京还将在8所初中和21所小学推行小班化教育。截至目前,全市实施小班化教育的初中和小学分别已经达到16所和71所。到2010年,南京将有超过40%的小学和20%的初中通过实施小班化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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