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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三部门联合通知 规定高中择校费不得超3万

作者:来源:弘成教育集团发表日期:2007-06-01 10:21:41

    从今年秋季入学起,高中择校生免收学费。那么择校费如何规定呢?昨天(5月31日),南京市教育局、物价局、财政局三部门联合发出通知,对高中择校生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作出明确规定。

    根据三部门要求,高中择校生必须严格按照计划和标准招收,继续巩固和完善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即“限人数、限分数、限钱数”,严格限制择校生比例和收费标准。今年南京招收择校生以学校为单位,一般学校招收择校生的比例为本校当年招收高中学生数的20%;符合省有关规定,经过学校申请、市有关部门批准并报省有关部门备案的学校招收择校生人数不得超过本校当年招收高中学生数的30%。在收费方面,必须严格遵守上限,即每生不得超过3万元。

    另外,为规范中考招生行为,缓解南京市今年初中毕业生的升学压力,对该市符合省有关部门要求的部分公办高中按招收择校生30%的计划进行招生,各区县具体学校名单已在南京市物价局网站(www.njprice.com)上作出公示,学校和家长可登录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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