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公司动态 网络高等教育 职业人才培养 答疑网 101网校 基础教育 国际教育 关于我们 IR
当前位置:首页 > 备份 > 教育新闻 > 教育新闻 > 正文
新闻搜索

教育部要求:高等学校校办企业取消学校冠名

作者:来源:弘成教育集团发表日期:2009-02-02 14:42:43

    类似“北大方正”、“清华同方”这种“学校名+企业名”的名称,年底前将从高校校办企业的标牌中彻底消失。记者日前从教育部获悉,年底前,学校校企将依法取消学校冠名。此外,校级领导也将在上半年从直属高校校办企业领导班子中全部撤出。

    日前,教育部要求72所直属高校今年加强高校企业规范管理和运营,采取措施应对金融危机,防范风险。

    根据教育部的要求,今年,各校全民所有制企业数量至少要减少一半;今年6月底前,目前具备条件、但尚未组建资产公司的9所部属高校必须组建完成资产公司;年底前,各高校应至少将学校投资的70%以上企业的资产划转到资产公司。

    今年上半年,各高校校级领导将全部撤出除资产公司以外的所有学校企业的兼职,在资产公司兼职的校领导不得领取薪酬;除作为技术完成人外,高校领导不得通过奖励性渠道持有高校企业的股份。此外,教育部要求凡学校企业冠用学校名称全称的,除少数特殊情况外,年底前必须全部依法取消冠名。(记者 刘昊)

相关文章

弘成教育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弘成教育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站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弘成教育",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2、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