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公司动态 网络高等教育 职业人才培养 答疑网 101网校 基础教育 国际教育 关于我们 IR
当前位置:首页 > 备份 > 教育新闻 > 教育新闻 > 正文
新闻搜索

教育部:2009年17所新设置高等学校公示

作者:来源:弘成教育集团发表日期:2009-02-10 17:28:09

 从教育部网站获悉,19所高等学校(其中新设置高等学校17所、筹建到期正式设立高等学校2所)获得通过,现19所高等学校名单已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2009年2月9日至2009年2月28日。

  期间如对评议结果有不同意见,请向教育部发展规划司反映。有关反映意见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内容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否则恕不受理。

  联系电话:010-66097665,66097165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单大木仓胡同35号教育部发展规划司高校设置处

  邮政编码:100816  

关于2009年新设置高等学校和筹建到期正式设立高等学校的公示

  根据《高等教育法》和《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教发[2006]18号)以及《高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 (暂行)》(教发[2000]41号)的有关规定,经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五届三次会议的专家评议,19所高等学校(其中新设置高等学校17所、筹 建到期正式设立高等学校2所)获得通过,现将通过的19所高等学校名单向社会公示。

  公示时间为2009年2月9日至2009年2月28日。期间如对评议结果有不同意见,请向教育部发展规划司反映。有关反映意见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内容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否则恕不受理。
   我司将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为反映人保密。

  联系电话:010-66097665,66097165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单大木仓胡同35号教育部发展规划司高校设置处

  邮政编码:100816  

  附件:19所高等学校名单

教育部发展规划司

二〇〇九年二月九日

19所高等学校名单

序号

学校名称

建校基础

申报单位

一、高等专科学校(3所)

1

乌兰察布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乌兰察布市卫生学校

内蒙古自治区

2

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广西幼儿师范学校

广西壮族自治区

3

四川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江油师范学校

四川省

二、本科学校(10所)

4

呼和浩特民族学院

内蒙古民族高等专科学校

内蒙古自治区

5

集宁师范学院

集宁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内蒙古自治区

6

广西民族师范学院

南宁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广西壮族自治区

7

四川民族学院

康定民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四川省

8

贵州师范学院

贵州教育学院

贵州省

9

兴义民族师范学院

黔西南民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贵州省

10

六盘水师范学院

六盘水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贵州省

11

保山学院

保山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云南省

12

文山学院

文山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云南省

13

甘肃民族师范学院

合作民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甘肃省

三、更名“大学”(4所)

14

桂林理工大学

桂林工学院

广西壮族自治区

15

重庆理工大学

重庆工学院

重庆市

16

西南林业大学

西南林学院

云南省

17

青海民族大学

青海民族学院

青海省

四、筹建到期正式设立的学校(2所)

18

石家庄人民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石家庄华医医学专修学院(资源)

河北省

19

西安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陕西卫生培训学院(资源)

陕西省

相关文章

弘成教育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弘成教育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站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弘成教育",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2、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