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韦伦双语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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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伦双语学校升旗制度

转贴自:无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1-09-29 15:28:50文章录入:admin

韦伦双语学校升旗制度

1、根据《国旗法》有关规定,学校每周一举行升旗仪式。

2、升旗仪式基本程序为:

  1)列队;      2)出旗;    3)升国旗(奏国歌、唱国歌);

4)向国旗献词;(5)校长讲话;(6)退场。

3、政教处负责升旗仪式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保证升旗仪式规范顺利进行。

4、原则上要求全体教职员工都参加升旗仪式。应该参加升旗仪式而不能参加者,应向有关领导请假,无故不到者、迟到者,学校做好考勤记录,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5、要求全体学生参加升旗仪式,不能无故不参加升旗仪式。

6、升旗仪式中要求全体人员列队迅速整齐,服从指挥,服装整洁,少先队员佩戴红领巾。

7、全体人员在升旗仪式的过程中应严肃认真,仪态庄重,遵守纪律;不得交头接耳,不得做  与升旗活动无关的任何事情。升国旗时要立正,面向国旗行注目礼,走动人员应自觉原地立正,面向国旗行注目礼,少先队员行队礼。特别是在升旗过程中出现意外时,全体师生都要保持严肃,以确保升旗仪式的严肃性。

8、唱国歌时要求曲调准确,声音宏亮,整齐有节奏。

9、向国旗献词由政教处负责,应认真作好讲话材料的准备,讲活内容应结合教育内容、结合学校形势、结合学生实际,政教处负责收集讲话资料。

10、升旗仪式结束以后,各班同学在班主任的带领下整队有序离开,不得拥挤、高声喧哗,更不得起哄打闹。

11、升旗仪式定于每周一早上七点四十分到七点五十五分。 周二至周五,由值周旗手负责升旗,不举行升旗仪式。天气变化要及时降旗并保管好国旗。  

12、如遇恶劣天气不能举行升旗仪式活动,或者以后随学校作息调整需要变更升旗活动时间,学校将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