韦伦双语学校公共资源部管理制度
转贴自:无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1-09-29 15:36:15文章录入:admin
韦伦双语学校公共资源部管理制度
为保障学校教学工作有序进行,合理配置各类教学资源,保管、维护、维修各类教学设备,对学校实验室、图书馆、美术室、音乐室、广播室及相关设施的管理作如下规定:
一、理化生实验室管理规定
实验室是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创新能力重要场所。为确保教学需要和教学效果,特制定如下制度。
1>实验室守则
1、按时进实验室,不迟到、不早退。
2、进入实验室,必须携带实验报告、笔记本等用品,在指定位置就座。
3、实验室应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不得调换或离开固定座位,不做与实验无关的事情。
4、进出实验室,脚步要轻,动作要快,不得争先恐后。
5、下课时必须得到指导教师许可后,才可离开实验室,实验室一切物品,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取用或带出。
6、实验室物品,要依次使用,不可争夺,要爱护仪器、用具,损坏物品应按价赔偿。
7、实验时所用仪器要仔细检查,实验结束应放还原处。
8、实验室应保持整洁,废物要放入废物器里。
2>、实验室规则
1、实验前,应对要做的实验目的、内容进行预习,充分了解操作法及步骤。
2、实验开始前,检查实验用品是否完好、齐全如有损坏或不足应找指导教师调换或补齐。
3、实验过程中要爱护仪器、节约实验药品。
4、实验时必须听从指导老师的安排,按照规定的步骤,使用正确操作方法,仔细观察实验现象,严肃认真地完成实验内容。
5、实验中要特别小心,注意安全,防止受危险药品和锐利器材伤害。
6、实验时遇到困难的应请指导教师,不得擅自离开实验台。
7、每次实验必须按照规定格式填写实验报告,应将在实验过程中观察到的现象如实填写,当堂完成,不准互相抄袭。
8、实验结束,认真清理自己的实验台,仔细清点仪器和物品,洗净擦干,安放妥当,经指导教师许可后才能离开。
二、理化生实验室仪器进出库管理制度
1、实验员需对采购到校的实验仪器拆箱检查后,方可在采购发票上签字否则可以拒签。
2、实验员需对照发票和仪器、器材实际件数认真填写入库流水帐和分类帐,并填写好发票号码、金额和经手人姓名。
3、每学期期末,实验员认真做好实验仪器、药品的清理核查工作,办理耗废手续,同时向教务处书面申报新学期所需添置的仪器和设备。
4、个别专用、急用物品、器材,实验员要及时向教导处申请购买。
5、爱护学校财产,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挪用,不得将设备据为己有,如有外借时,必须登记,并限期归还;若借出贵重物品须经分管校长批准。
三、学生机房管理规定
1、学生进入必须换鞋、洗手。
2、学生进入机房后在自己的机位上坐好。
3、不可携带与本节课程无关的物品入内。
4、机房内须保持安静,不得追逐打闹。
5、不得支用非自己计算机以外的仪器设备,要在教师的指导下规范操作。
6、不擅自携带磁盘、光盘机入机房,如因教学需要,光盘、磁盘须经授课教师查杀病毒后方可使用。
7、下课后,自行检查设备,如出现问题立即向授课教师反映,再由授课教师按以下分类处理。
(1)软件:学生与教师联系。
(2)硬件:由家长打电话与联想维修站联系处理。
(3)器材遗失:由班主任处理按学校有关规办理。
8、通过宽带上网络教学课时,学生必须上教师指定的网站,不上与“黄”、“赌”、“毒”、“反动”、“暴力”、“游戏”、“网络聊天”等与课程无关的网站的内容。如上以上网站所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
9、机房管理教师要填好《电脑机房日志》
10、定期打扫卫生,保持机房整洁。
合班教室使用管理规定
1、合班教室由电教员管理,负责教室内的器材的保管、维护,做到随到随用。
2、任课教师使用合班教室上课,应提前两天到管理人员处进行登记,确定使用的、节次、班级、课目,并将软件、光碟等预置到位,便于管理人员统筹安排,以免课堂出现失误。
3、课前任课教师应要求学生做到:
(1)提前五分钟安静有序地进入教室,不准在教室内喧哗、打闹、吃零食和乱写乱画。
(2) 爱惜教室内的设备,不得乱动教室内的设施,如造成人为损坏,应照价赔偿。
(3)注意安全,不许将头伸出窗外和乱摸电源。
(4)爱护室内卫生,不许乱扔废纸、杂物等,下课后班干部负责检查、清理教室内的遗弃物。
4、授课教师应先于学生到达教室监督学生入座,教学结束要督促学生离开和清理完卫生后方可离开。
四、电教仪器管理制度
电教仪器是进行电化教学提高课堂教学效率的有效工具,为了更好的使其发挥作用,为教育教学服务,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1、为保证教学需要,电教器材一般不外借。确因教学需要,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履行有关手续,方可借出。
2、电教员必须对电教仪器进行科学管理,注意计划、购置、建档、使用、保管、维护等各环节的管理。
3、电教员必须加强业务学习,熟练掌握各类教学仪器的原理、性能、使用方法和维修知识。
4、教师借用仪器必须履行借用手续,接受电教人员的培训,合格后方可借出仪器。用完后要及时亲自归还,电教管理人员当面核对数量、性能,并作好归还记载。
5、教师使用仪器必须按照培训要求按程序进行操作,出现问题要及时报告电教人员,电教人员裁定属于非正常损坏的一律进行赔偿。
6、电教人员每学期对仪器进行一次清查、保养,如不能继续作用的要做出计划,按一定手续报请学校进行报损并提请购置。
电教软件使用制度
电教软件是开展电化教育的保证,管理好电教软件是每位教师应有的责任。为了使其充分使用,特制定如下制度:
1、电教软件的借用要登记造册。归还时要验收、签字。
2、作用电教软件时要细致,用后要妥善保管存放,做到防晒、防潮、防霉。
3、电教软件在使用中如有损坏,应及时报告电教员,进行处理。
4、每学期末,所有电教软件应送交电教办公室统一保管。如不送交而造成损坏、遗失的应按价赔偿。
五、教室多媒体管理规定
1、教室内多媒体设备属于学校公共财产,各班须妥善保管,班主任负责监督。
2、。每班选派两名电教员,经过培训后,负责教室内多媒体设备的开关以及日常维护。
3、各班多媒体设备由班级电教员开启、关闭,其他任何人不得进行操作。若出现损坏,查明事由,照原价赔偿。
4、多媒体机柜钥匙两把,分别由电教员与后勤部保管。若电教员忘带或遗失,应及时到后勤部借用,用完之后立即归还。
5、授课教师若需要使用多媒体上课,请在上课之前通知该班电教员,电教员在当堂课打预备铃后开启。
6、各班电教员的培训工作由专人负责。
网络信息管理中心运行、管理和维护规程
网络信息管理中心是校园网的核心,为保证校园网的安全运行,更好地为教育教学、科研和管理服务,特制定本规程。
一、网络信息管理中心应严格做好常规值班工作,并做好相应记录。
二、网络信息管理中心应保持清洁,禁止在机房内吸烟、吃食物。
三、未经管理人员批准,除网络信息管理中心人员外任何人不得擅自进入网路信息管理中心机房主控机房。经批准进入网络信息管理中心者不准擅自动手操作机房设备。
四、不准在网络信息管理中心内使用来源不明的软件、优盘、光盘等。
五、网络信息管理中心设备必须按照操作规程正确、合理使用。
六、网络信息管理中心中的所有路由器、交换设备及服务器的运行和维护由网络管理员专职负责。网络管理员和主管人员不准擅自对外泄露配置和口令,以保证网络的安全运行。
七、校园网主页的发布和修改由主页制作人员负责,未经主管人员批准不准擅自更改网站的内容。
八、严禁擅自拆卸网络住处管理中心内的设施设备。
九、网络信息管理中心内的所有设备、工具、软件等一律不对外借用;
十、网络信息管理中心管理人员必须遵守校园网的各项规章制度,遇到紧急情况,应及时通知有关主管领导,并做到工作日志。
十一、网络信息管理中心管理人员负责设备及软件的正常运行,出现问题及时处理。
十二、网络管理员应不断地加强学习,提高业务水平,以保障校园的安全性、稳定性和可靠性,并严格遵守防火、防盗及网络安全制度,保障系统正常运行。
十三、网络管理员必须定期进行安全检测,做好对非法站点过滤并定期备份数据,日志必须保存60天。
六、美术室管理规定
1、美术室仅供美术课和美术训练专用,任何人不得占作它用。
2、美术教室由美术教师管理,各种训练要在美术教师的带领下方可进行。
3、因上课或训练的需要,学生应在老师的组织下,提前五分钟有秩序地进行教室并按老师安排的位置就座。
4、室内要保持安静、清洁,严禁吐痰,严禁乱丢废弃物,要坚持每节课后一小扫,每周一次大扫除。
5、教师应将美术室所有教具排放有序,并保持整洁。
6、室内所有设备和财产要倍加爱护,各种设备的作用要在美术教师的指导下进行,不得随意调换,无故损坏照价赔偿。
7、室内所有器材需每学期登记造册,由后勤部登记,美术老师验收。室内任何物品未经主管领导的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借出。
七、广播室管理制度
1、校广播室是学校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宣传阵地,围绕学校中心任务开展工作。
2、校广播室工作(包括节目的组织、审核、编排、器材管理等)由主管部门委托专人负责,无关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
3、校广播播音员由思想品德好、有一定播音能力的学生担任。挑选播音员由广播室负责人组织考核,报部门主管审批。
4、播音时间应严格按照拟定的时间表进行。
5、广播节目应事先进行编排,填好节目登记表交广播室负责人审核后方可播出。自办节目既要内容健康,又要丰富多彩,为广大学生所喜爱。
6、学生来稿交广播室负责人审核后,按时间先后安排播出。学校其他部门要求安排播出的通知等,一律由该部门负责人签字,提前交广播室负责人,以便编排。
7、广播器材须列表登记,妥善保管,一学期一清理。
8、本室各种广播器材原则上不外借。如需急用,须经部门主管同意,方可外借,并办理借出手续。
9、广播器材经常维修,若发现器材损坏,及时上报,进行修理,保证器材完好,按时播音音。
10、广播室物品排放应整洁有序,室内外经常打扫,保持清洁卫生。
11、每学期结束前,广播室统计并公布各班来稿情况,对优秀通讯员、播音员,学校给予适当的表彰和奖励。
八、音乐教室管理规定
1、音乐教室仅为音乐课和小型文艺演出的排练专用地,任何人不得占作它用。
2、音乐教室由音乐教师管理,各种排练要在得到音乐教师同意之后方可使用。
3、因上课或排练的需要,学生应在老师的组织下,提前五分钟有秩序地进入教室,并按老师安排的座位号就座。
4、室内要保持整洁,严禁吐痰,严禁乱丢废弃物。要坚持每节课后一次小扫,每周一次大扫除。音乐老师应将所有乐器排放有序。
5、室内所有设备和财产要倍加爱护,各种设备的使用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得任意调换,无故损坏照价赔偿。
6、室内所有器材需每学期登记造册,由总务处登记,音乐教师验收。任何物品未经主管领导的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借出。
九、图书室管理规定
一、图书室只对本校师生开放,室内必须保持安静,不得在室内抽烟和大声喧哗,自觉爱护室内卫生。
二、每人累计借书以4本为限,借阅期为一个月,若确需续借,要及时办理续借手续。
三、图书遗失或被严重损坏,必须自购或加价赔偿。如在全套书中一本丢失,则要按全套书价赔偿,如不再版的书丢失,要按原价的五至十倍赔偿。
四、工具书、孤本书一律不外借。
五、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