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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现代远程教育资源建设委员会关于“新世纪网络课程建设工程” 第一批项目组织试用的通知

作者:转贴于:无时间:2006-03-07 16:09:56

  (2001年9月3日  教远委办[2001]19号)

各现代远程教育试点院校:

为了贯彻第三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抓紧落实《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加快现代远程教育工程资源建设步伐,支持若干所大学建设网络教育学院,开展现代远程教育试点;同时推动高等学校教学模式和改革,促进优秀教学资源的全国共享,提高我国高等教育的整体质量和效益,教育部高等教育司于2000年5月印发《关于实施新世纪网络课程建设工程的通知》(教高司[2000]29号),决定实施“新世纪网络课程建设工程”。

根据教育部高教司的文件精神,教育部现代远程教育资源建设委员会在经过规划选题、公布申请指南、接受高校申报、组织专家评审等程序的基础上,从第一批1000多个申请中,评选出84项名校、名师承担的网络课程,由教育部批准立项。根据项目管理办法,2001年7月教育部现代远程教育资源建设委员对第一批项目进行了阶段检查。通过半年多的努力,大部分项目在教学设计、网络技术运用、多媒体技术运用等方面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为了确保新世纪网络课程立项项目能高质量地完成,在我国现代远程教育中发挥重要作用,为各试点院校提供优秀的网络课程,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批准‘新世纪网络课程建设工程’第一批立项项目的通知”(教高厅[2001]3号)精神,教育部现代远程教育资源建设委员会将对第一批部分网络课程组织试用,要求各试点院校踊跃参加、认真组织,将这次网络课程的试用工作做好。现将试用办法通知如下:

1. 试用目的
对基于WEB的网络课程的教学法内容、教学过程、教学模式、教学管理进行探索和实践,为网络课程的建设积累经验。同时,也为新世纪网络课程建设工程的不断完善和发展奠定基础。
2. 试用范围
这次网络课程试用限于教育部批准现代远程教育试点的院校。由试点院校现代远程教育归口管理单位归口管理。
3. 试用方式
(1)由试点院校按照本通知提供的课程清单(附件一)提出试用申请,各试点院校根据自己开设的课程选择试用的课程,申请书请于9月20日前寄到教育部现代远程教育资源建设委员会办公室,教育部现代远程教育资源建设委员会批准后,试用单位与高等教育出版社签订试用协议书。
(2)本次网络课程免费试用一学期。
(3)试用形式可以是由本校教师试用网络课程,对本学校的网络教学及远程教育的学生进行教学;也可以由一所学校主持,多所学校参加,进行校际间的网络教学及校际间的远程教学实践,对校际间教学资源共享、学分互认进行探索。校际间的试用可以适当收取一定的费用,具体事宜由参加学校之间互相协商。
4. 试用要求
试用学校要及时反馈试用信息,并要求对试用的网络课程提出具体意见。 


\ 网络课程试用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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