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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北京中医医药大学等五所高校开展现代远程教育试点工作有关招生等问题的通知

作者:转贴于:无时间:2006-03-07 16:22:58

(教高司[2000]75号)

北京中医药大学、北京语言大学、北京广播学院、华中师范大学、兰州大学:

自今年七月十四日教育部批准你校开展现代远程教育试点工作以后,学校加强领导;加紧了网络教育学院和教学资源的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为了推动学校试点工作的开展,同意你校按《关于支持若干所高等学校建设网络教育学院,开展现代远程教育试点的几点意见》(教高厅[2000]1O号)的精神安排试点工作;在办学层次和招生等政策上与其它试点学校一致,即你校的网络教育学院可根据本校已经具备的学历学位授予权资格,与学校职能部门共同商定人才培养方案,开展研究生有关专业学位的教育,本科(包括主修专业、辅修专业、第二学士学位、专升本)、高职高专等层次的学历学位网络教学工作,有关学位授予和毕业资格审查由学校职能部门负责;网络教育学院可以通过国家统一的考试来录取学生,也可自行组织考试录取学生,招生形式和入学标准由试点学校自行规定。招生计划由试点学校根据网络教育学院的办学能力自行制订,根据校外教学点的条件确定招生地区,但应向西部地区倾斜。

请你们进一步加强对现代远程教育试点工作的领导,统筹规划,加强现代教育技术的研究和应用,探索适应现代远程教育需要的人才培养模式和教学管理的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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