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关于委托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收费标准的通知
作者:转贴于:无时间:2006-03-07 16:26:23
(2000年7月12日 教财[2000]18 号)
为适应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不断深化的需要,进一步加大地方政府对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办学进行统筹管理的力度,简化收费标准审批程序,经研究,我部决定委托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收费标准。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可按有关规定提出收费标准建议方案,直接报学校所在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并按规定程序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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