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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李中阳同学转层次的决定

来源:   阅读:  日期:2007-07-27 00:00:00

徐州市行政学院:
  我院徐州市行政学院学习中心2007年春季法学专业高起本学生李中阳申请转入法学专业高起专。按照我院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该名学生符合转层次条件,同意转层次。

 

兰州大学网络教育学院
二〇〇七年七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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