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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4参加网考的学生:
5月25日网考办公布2008年4月统考考生成绩,考生如对考试成绩有异议,可于5月29日-6月3日内提出成绩复核申请,过期不予受理。成绩复核只查卷面得分,不重新评卷。
考生必须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学习中心不能代替考生申请。考生成绩复核需填写“成绩复核申请表”(见附件),由本人签字,并附上准考证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后提交给北京学习中心(主楼北158室)。
成绩查询网址:http://www.cdce.cn/
办公时间:8:00-17:00(不含双休日)
咨询电话:010-82300550/0079
北京学习中心2008年5月28日
2008年4月统考生成绩复核申请表.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