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马恒同学休学的决定
来源: 阅读: 日期:2009-09-27 00:00:00
甘肃电大陇南分校学习中心:
你中心200803学籍批次法学专业高起本学生马恒因工作原因申请休学。按照我院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该名学生符合休学条件,同意其于从2009年10月9日起休学,期限为一年。
兰州大学网络教育学院
二〇〇九年九月二十五日
关于同意马恒同学休学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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