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通200906批次论文写作的通知
作者:转贴于:无时间:2009-05-14 15:54:05
200906批次论文写作将于
1、适用范围:
200906论文批次的写作对象为0709学籍批次的本科层次学生及之前学籍批次论文未参加过论文写作或成绩不合格的在籍学生。
2、 时间安排:
200906论文批次的写作周期为
3、 答辩安排
学院对论文成绩在70分以上(含70分)的学生进行抽查答辩。但按照《北京语言大学网络教育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准则》规定,拟申请学士学位的学生必须参加毕业论文答辩。因此达到毕业条件的,必修课平均分在70分(含70分)以上的学生需自主申请参加答辩。
论文答辩的初步时间安排参见附件1。
4、 200906论文批次的重点说明
《北京语言大学网络教育学院本科毕业论文管理规定》对毕业论文有关事项进行了明确说明和要求,请各位学生认真学习并了解。现对其中重点内容提醒如下:
1) 论文成绩:
毕业论文成绩为百分制,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70分以上达到学士学位要求。论文辅导教师由学院安排的学生,辅导教师评定的论文终稿成绩即为学生的毕业论文成绩。论文辅导教师由学习中心安排的学生,毕业论文终稿提交后,学院仍将安排教师对论文进行重新评定,其论文成绩由两部分组成:辅导教师评阅成绩×40%+评阅教师评审成绩×60% 。
2) 论文重修
a) 重修申请
0603、0609、0703学籍批次的学生如论文成绩未达60分或者拟申请学位但论文成绩未达到70分的学生,如欲跟随200906论文批次进行重新写作,需在
b) 重修要求
论文重修不再单独指定辅导教师,不能更换选题,学生应认真研究学习第一次论文写作过程中的指导教师的修改意见,在第一次论文写作的基础上进行修改,并一次性提交终稿。学生在提交终稿的同时,提交《重修论文说明表》(见附件2)。
终稿提交后,学院将指定辅导教师进行评阅并给定成绩。论文重修成绩按实际成绩如实记载。
3) 二次答辩
论文答辩不合格的学生,可在一年之内申请二次答辩。二次答辩不单独安排时间,仅随正在进行的论文写作批次的答辩一同进行。每个学生有且仅有一次重新答辩的机会。
请各位学生严格遵照毕业论文写作时间安排,按时完成各阶段的写作任务。
附件1 200906批次毕业论文写作时间表(0709).xls
北京语言大学网络教育学院 教学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