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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2年高校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9-19 14:02:00

甘教高〔37〕号

各高等学校、研究生培养单位:

    高等学校和高等教育机构(以下简称高校)毕业生图像信息是学历证书上网注册的重要数据内容,为做好2012年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根据教育部、新华社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甘肃省内高校的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由新华社甘肃分社负责。
    二、各高校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安排,密切配合,确保图像信息采集工作正常有序地进行。
    三、各高校接通知后及时与新华社甘肃分社联系,按拍摄要求提供地点、人员等相关条件,并按时间安排表通知和组织学生按时拍摄。
    四、为保证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上网数据资料与图像信息采集的统一和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掌握学生图像采集情况,各高校接到新华社返回的学生照片和图像信息后,要认真进行核对。如有错漏及时与新华社甘肃分社联系,由学校通知学生于2011年 4 月8日至11日在新华社甘肃分社补拍,逾期不再受理。
    五、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www.chsi.com.cn)已开通学历电子注册图像校对系统,请高校通知学生上网对本人图像等信息进行认真校对(学生校对信息机会只有一次),高校可通过学信政务卡上网查询了解学生校对情况。
    六、全省高校毕业生查询了解甘肃省教育厅、新华通讯社甘肃分社关于做好2010年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文件精神和高校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要求与安排,登陆新华网甘肃频道(www.gs.xinhuanet.com
    七、在外省设函授站或校外远程学习中心的高校(含继续教育学院、网络学院),请与当地新华社分社联系。
 
    附件:
    1.\高校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要求与安排.doc
    2.\2012年全省高校毕业生照片采集时间安排表.xls
    3.\高校数据库信息采集数据库格式.doc
 
                                                      甘肃省教育厅      
新华通讯社甘肃分社
 二〇一一年九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