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骆群同学复学的决定
来源: 阅读: 日期:2012-03-14 14:47:28
杭州财税会计学校学习中心:
兹收到你中心201003学籍批次会计学专业(专升本)骆群同学的复学申请。经审核,符合学院学籍管理规定,同意复学。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二日
关于同意骆群同学复学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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