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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112论文批次成绩发布及答辩工作相关安排的通知

作者:转贴于:未知时间:2012-04-20 13:58:36

已参加201112论文批次写作的各位同学:

201112论文批次毕业论文和学位论文成绩现已发布, 请参加本批次写作的同学及时查看论文成绩。

论文成绩查询途径:进入学生平台,点击页面右上角--课程业务全部课程--查看毕业论文成绩。

毕业论文和学位论文成绩在50分—59分的学生可根据辅导老师评语重新修订,修订论文需在423日前发送到wutaiyan@blcu.edu.cn,高校根据重交稿件进行再次评阅重新计算成绩。逾期不交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机会。

一、关于论文成绩的说明:

1.  毕业论文

a)   毕业论文成绩为百分制,60分为及格。凡60分以下的学生需参加毕业论文重修。

b)   凡未提交二稿稿件的学生,视为中途放弃,本批次论文成绩以0分记入平台。已提交二稿但未提交终稿的学生,允许再次提交终稿,修订论文需在423日前发送到wutaiyan@blcu.edu.cn并按评阅后成绩如实发布。

2.  学位论文

a)   学位论文成绩在60分及以上,自动获得毕业论文学分,并以学位论文成绩作为毕业论文成绩记入平台。

b)   学位论文在60分以下,不能获得毕业论文学分,同样需要进行论文重修。重修时可选择参加毕业论文或学位论文写作。重修申请与毕业论文重修要求相同。

c)   学位论文成绩在60-69分之间的学生,未达到学位授予要求,不必申请答辩。如学生仍希望获得学位,请申请学位论文重修。学生填写重修申请表,学习中心于52日前将扫描件发wutaiyan@blcu.edu.cn

重点提示:拟重修毕业论文的学生,如已满足毕业条件,需提交延期毕业申请。一旦上报毕业,则不能再进行重修。

二、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相关安排:

    按照《北京语言大学网络教育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准则》规定,拟申请学士学位的学生必须撰写学位论文并参加论文答辩。答辩由学生自主申请,学院对答辩资格进行审核,符合条件者允许参加答辩。

201112论文批次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1.  答辩申请对象:

满足下述条件的本科层次学生,可申请参加答辩:

a)   已毕业但毕业时间未超过1年的学生(117月或者121月毕业)及已达到毕业条件(修满80学分,统考通过)的在读学生。

b)   所有必修课课程的平均分和毕业论文成绩均在70分以上(含70分)。

c)   已通过学位英语(北京市成人英语三级考试)或者我院自行组织的学位英语/日语综合水平测试的学生。

2.  答辩申请时间:

答辩申请时间:2012426-52

答辩申请的方式:登录个人平台我的课程答辩管理答辩申请我要申请答辩处提交答辩申请。

3.  答辩时间:

本次论文答辩将安排在5月中旬进行,具体时间安排和答辩学生名单,预计在511日在网站发布,届时请注意查看学院公告通知。答辩一般安排在双休日进行。

4.  答辩内容和要求:

论文答辩的内容为毕业论文所涉及的相关专业知识。答辩的要求:

a)   每个学生的答辩时间为15分钟左右,其中学生自述时间不超过5分钟;

b)   答辩时允许学生参考毕业论文。

c)   英语、日语专业必须用本专业语言进行答辩,其他专业用中文。

5.  答辩准备:

拟申请答辩的学生,请按照《论文写作规范》及指导老师意见对自己的学位论文进行认真修订后在201252日前提交网院,此论文将交给答辩教师以了解学生写作情况。请拟申请答辩的学生认真学习《学士学位论文格式及上交要求》(见附件1,将电子版学位论文发至网院吴泰岩老师处(邮件地址:wutaiyan@blcu.edu.cn)。

6.  答辩成绩说明:

本次论文答辩成绩将于答辩结束一个月内发布。

答辩成绩不合格的学生可申请二次答辩。二次答辩不单独安排时间,仅随下一个论文写作批次的答辩一同进行(一般为每年的5月和11月)。每个学生有且仅有一次重新答辩的机会。二次答辩必须在毕业后一年之内完成,超过一年者将不再具备答辩资格。

7.  学位申报说明

网院向北京语言大学校学位委员会提交学士学位申请时间为20126月中旬,具体时间视校学位委员会召开时间而定。

 

北京语言大学网络教育学院

2012420

 

 

\ 附件1:《学士学位论文格式及上交要求》.rar
\ 附件2:北京语言大学本科生毕业(学位)论文重新写作申请表.rar
\ 附件3:答辩兼学位申请信息汇总表(直属学习中心).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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