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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1211批次毕业论文答辩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4-11 09:28:04

各学习中心:

    为了审查毕业论文,考查和验证学生对所著论文论题的认识程度和现场论证能力,考查学生对专业知识掌握的深度和广度,审查毕业论文独立完成情况等,学院定于2013年4月27日至28日组织201211批次毕业论文答辩工作。现将本次毕业论文答辩的有关事项如下:
    一、答辩的时间、地点及答辩方式
    1、答辩时间:2013年4月27日至28日。
    2、答辩地点:学生在所在学习中心参加答辩。
    3、答辩方式:利用教学管理平台的语音答疑系统进行远程语音答辩。
    二、答辩学生的选取
    为了保证答辩的效果和答辩过程的顺利完成,根据201211批次参加毕业论文写作的各专业人数,每个专业将选取若干人进行答辩。
    参加答辩的学生将在申请毕业论文答辩的学生中抽取,若申请人数未达到答辩人数,将抽取相应数量的学生进行答辩。
    三、答辩程序
    每个学生的答辩时间控制在20分钟左右。首先由学生对毕业论文的内容进行陈述,时间为5分钟;然后答辩小组对毕业设计(论文)中的关键问题向答辩人提问,时间为10-15分钟。
    参加答辩的学生名单及答辩顺序将在答辩名单确定后公布。
    四、答辩设备及测试
    1、学习中心需在答辩前准备好以下设备:
    电脑(可上网)、高清摄像头、麦克风。具体数量根据答辩名单另行通知。
    2、学习中心须在学院的统一部署下在规定时间内测试答辩设备并调试好相关机器。设备测试时间为2013年4月24日,4月26日前须调试好所有设备。
    五、答辩成绩
    参加答辩的学生毕业论文成绩为论文答辩成绩×30%+论文开题报告部分成绩×30%+论文终稿报告部分×40%。
    六、其他
    1、学习中心需做好学生的组织工作,通知答辩学生准时参加。答辩过程中安排专人值班,并组织其他毕业生旁听。
    2、答辩结束后及时通知学生答辩结果。
    3、参加答辩的学生需认真准备、积极参与。凡无故缺席的学生答辩成绩将以“0”分计。
    请各学习中心积极组织、认真准备,做好此次毕业论文答辩工作。
 
 
 
兰州大学网络教育学院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