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09考试批次的通知及相关说明
作者:转贴于:发布时间:2016-07-01 10:52:26更新时间:2017-02-14 16:33:51
1. 考试批次说明
本学期期末考试在平台中设置的考试批次名称为201609(北京学习中心考试批次为201608)。本批次课程考试科目为2015-2016学年度第二学期的开课计划中全部已开设课程,且课程开课时间已满三个月,即2016年6月5日前已开课课程。
2. 201609批次考试工作安排
1)集中考试时间:2016年9月3日——4日(北京学习中心具体考试时间及安排以学习中心通知为准);
2)考试预约时间:
a)集体预约:本学期选开课的课程由学院统一进行正考集体预约,预约截止前学习中心可随时核查集体预约结果,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学位英语及学位日语不参与集体预约,需学生自主预约。
b) 个人自主预约:本批次考试,学生学习平台的已选修课程中,显示状态为“未通过”的课程,与正考课程场次安排不冲突的前提下,均可进行补考预约。学生个人补考课程预约时间为2016年7月5日——17日。
c) 考试预约截止后,未预约的同学,一律不允许参加考试,学习中心擅自允许学生参加考试的,考试成绩无效。
d) 对201606考试批次未通过成绩有异议的,可以先预约201609批次考试,再提交复查申请,复查结果为通过的课程,由网院取消预约。
3)考场安排时间:2016年7月19日——21日;
学习中心在考试预约结束后方可进行考场安排。学生可在7月23日之后查询考场安排情况。如有问题及时与学习中心联系。
4)缓考申请
集体预约的课程,如因个人特殊原因不能参加该科目考试,请于2016年7月17日前自行取消该门课程的预约即可;2016年7月17日后,仍想办理缓考的,请向学习中心提出申请。
5)成绩发布与成绩复查
201609考试批次成绩预计将于2016年10月中旬在平台发布。
对成绩有异议的学生可在成绩发布之日起一个月内向学习中心提出复查申请,过期不予受理。学习中心汇总后集中上报网院教学部,教学部将在两周内反馈复查结果。
6)考试复习
本批次所有考试课程的模拟试卷于2016年8月4日前挂网至学生个人平台的“阶段练习/考前模拟”处,请同学们及时下载复习。
3. 关于课程考核形式及各类课程成绩构成
本次期末考试中各门课程具体考核方式以《201609考试批次日程安排表》(见附件1)内公布的考核方式为准,请同学们务必认真查看了解。
课程考核形式说明如下:
1)集中考试课程:
a)闭卷笔试课程:为传统的闭卷考试,学生不得携带任何与考试相关的资料进入考场,考试过程中严格遵守考试纪律,不可有任何违纪作弊行为。
b) 开卷笔试课程:考试期间考生可携带并查看教材等纸质材料。严禁查看手机、平板电脑、电子词典等电子设备,严禁交头接耳或互借参考资料等违纪行为。
c) 听力类课程:听录音,按试卷要求答题。录音只放一遍,听力试题录音播放结束,监考员立即关闭播放设备。对迟到者,听力试题录音不得重播。增加在线学习时长考核,具体各项成绩占比见“各类课程总评成绩构成情况表”。
2)结课作业考试课程:
学生必须预约才能在8月4日后在学生平台看见相关课程的“结课作业”按钮;提交路径:首页--学习中的课程,点击该课程名称--点击“结课作业”--点击“浏览”按钮,选择要上传的文档后点击“提交作业”即可。结课作业提交起止时间:2016年8月4日--9月12日,届时平台自动关闭,逾期不予接收,该课程考试成绩以0分计;截止日期前可多次提交,系统自动覆盖之前文档。
3)口语类课程:
注重学生平时能力的积累和提高,主要以平时作业和在线学习时长为考核标准。具体成绩占比见“各类课程总评成绩构成情况表”。
4)纯平时作业考核课程:
即“以作业成绩代”课程,学院不安排考试,仅以学生在平台所提交的四次作业平均分作为该门课程的综合成绩。纯平时作业考核的课程明细以《201609考试批次日程安排表》(见附件1)内公布的为准。
5)以网考成绩代课程:
“以网考成绩代”课程不单独安排期末考试,该门课程的考试部分成绩根据全国统考(网考)的成绩确定。统考科目通过者,其对应的课程期末考试成绩自动记录为70分。请学生不要预约“以网考成绩代”课程的考试。“以网考成绩代”课程具体以《201609考试批次日程安排表》(见附件1)内公布的为准。
6)各类考核方式课程总评成绩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各类考核方式课程 |
总评成绩各项占比 |
||
在线时长 |
平时作业 |
考试 |
|
开卷笔试考试课程 |
无 |
40% |
60% |
闭卷笔试考试课程 |
无 |
40% |
60% |
结课作业考试课程 |
无 |
40% |
60% |
纯平时作业考核课程 |
无 |
100% |
无 |
口语类课程 |
50% |
50% |
无 |
听力类课程 |
20% |
30% |
50% |
4. 关键时间点提醒:
1)作业提交截止日期提醒:2016年9月20日
2)在线时长截取日期提醒:2016年9月20日
3)结课作业提交截止日期提醒:2016年9月12日
5. 课程考试当天重要事项提醒:
1) 所有笔试科目的答案一律都写在答题卷相应答题处,答在试题卷上的答案不给分。试题卷和答题卷于考试结束后全部回收。考生答题时一律使用蓝、黑色钢笔或圆珠笔书写,字迹要工整、清楚。答案填写在答题卡上,答题卡一律使用 2B铅笔填涂,要覆盖所印字母或数字的底色;如需更改答案,一定使用橡皮擦干净;因填涂不符合要求或答题卡破损而产生机器阅卷差错,由考生本人负责。在草稿纸上答题一律无效。
2) 试卷个人信息填写:
a)试卷上需要考生填写项目有:考点、入学批次、专业、层次、考号、姓名。
b)答题卡上需要考生填写项目有:考点、姓名、考试科目、考号 (考号必须认真填涂)。特别强调,答题卡所使用的考号为7位,从答题卡填涂考号位置,从左往右填涂,最后两列空出。
c)考生务必注意个人信息的完整性。因信息缺失或错误,致使课程考试无成绩者,不予受理成绩复查申请。
3) 考试时必带证件:学生证和身份证原件。考生必须携带上述两证中至少一个证件原件,否则不允许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复印件无效。
4) 考风考纪
遵守考试制度,严肃考风考纪,是考试组织的一项重点工作。请各位考生认真查看《学生手册》中的有关考试管理制度。如身份证明证件(身份证、学生证)不齐、不遵守考场规范、延时误考、或在考试过程中发现违纪、作弊、替考等行为,将按有关规定严格处理。
6. 关于英语、日语专业学位外语考试的特殊说明:
1503及之前批次日语、英语专业专科起点本科未通过学位外语考试的学生将安排学位外语综合水平测试,请拟申请学位且未通过考试的学生,务必自行登录平台预约第五场次的学位英语、学位日语考试。学院已发布相应的考试大纲,请学生到学院主页 “教学教务”版块的“考试专区”的“学位外语”栏目中下载查看,在学生平台的“阶段练习/考前模拟”已发布一套往届真题,请下载后认真复习。
北京学习中心(校本部)学位外语考试时间为2016年9月24日13:00-15:00。
对以上考试组织工作如有疑问,请与各学习中心相关老师联系。
北京语言大学网络教育学院
教学部
2016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