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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语言大学网络教育学院课程学习管理办法

2021-01-19 10:46:41
        为了更好地指导学生参加北京语言大学网络教育学院的课程学习,顺利通过课程考核,取得良好的成绩,明确网院的课程设置及学习管理等要求,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条    课程设置

北京语言大学网络教育学院教学计划中的课程包括公共基础课、专业课及选修课,其中公共基础课和专业课为必修课。

选修课中包括专业选修课和公共选修课。专业选修课是为了拓展学生的专业知识的广度或深度而设置的专业课程,学生根据个人需求选择部分课程进行学习,但所选修课程学分必须满足规定的最低要求。公共选修课是指学院为培养学生个性化知识结构而提供的非专业课程。公共选修课选修学分须满足最低学分数要求。学生也可根据个人情况选修更多课程进行学习。多选修课程按学分收费。

第二条    学习模式

北京语言大学网络教育学院采取网络课程学习为主,教材学习为辅的教学模式。学院通过网络实时和非实时答疑及面授辅导,加强学生学习过程的指导和监督,通过作业考核和集中测试两种方式检测学生的学习效果。

第三条    选课管理

北京语言大学网络教育学院实行学年学分制管理。学院按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最短毕业期限设定教学进程,将教学计划以学期为单位进行选课设置,即制定开课计划。开课计划充分考虑了专业知识结构建立的渐进性。

为使学生能够较好地构建专业知识结构,学院实行集体选课管理,在学生学费账户余额大于当前学期选课所需学费的情况下,由学习中心统一为学生选课。选课后学生可立即进行相关课程的学习。

第四条    修课管理

1.   修课期限

每门课程必须达到一定学习期限(一般为三个月)方可参加考试,如课程的开通时间到学院组织的结课考试时间间隔少于学院规定的最短学习期限,则该课程将不能进行考试预约进而无法参加结课考试。

2.   免修

如学生在入学前已经完成某些课程的学习,并符合学院的课程培养目标,可申请相应的课程免修。具体参见《北京语言大学网络教育学院免修管理规定》。

3.   重修

每门课程有三次考试的机会,三次考试均未通过者(含旷考),须重新申请选课学习。

对于课程属性为必修课的课程,三次考试均未通过则必须申请重新修读该课程再次学习;对于课程属性为选修课的课程,如果三次考试均未通过,可以申请重新修读原课程,也可以改选其他选修课进行学习。

重修课程与新开课程同等要求,原课程学习过程中所提交的作业等信息全部无效。重修课程的考核方式遵从当前预约考试批次中该课程的考核方式。

第五条    结课要求

课程学习满足学习期限要求后需按学院设定的课程考核模式参加课程考核。成绩合格后,准予结课,并取得该课程学分。

学生取得全部教学计划规定的各类课程学分,满足毕业最低学分要求,本科层次学生全国统考成绩合格的情况下,方可毕业。

第六条    生效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对所有批次学历教育学生同等有效。

 

                      北京语言大学网络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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