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继续教育工作简报制度及信息员制度等事宜的通知
来源: 阅读: 日期:2011-08-31 17:01:00
协作组函[2011]11号
各高校继续教育学院、教育部现代远程教育试点高校网络教育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继续教育和远程教育的宣传,及时、全面地反映继续教育和远程教育的工作动态和成果进展,促进信息沟通、经验交流,扩大继续教育和远程教育的影响力并增强对此工作的认可度,推动继续教育和远程教育的健康可持续发展,按教育部建见,决定建立继续教育工作简报制度及信息员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简报制度
1.继续教育工作简报(以下简称工作简报)由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主办,全国高校现代远程教育协作组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继续教育分会承办,定期或不定期编制。
2.全国高校现代远程教育协作组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继续教育分会负责简报的组编及发送等具体工作,包括组稿、编辑、制作、上报、发送、统计及奖励等,成立专门的工作组负责简报计划及相关工作的落实。
3.简报发送的范围包括教育部各司局和直属单位,各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各试点高校,继续教育学会成员单位,中国现代远程与继续教育网,其他相关企事业单位及相关媒体,同时报送教育部主管领导。
二、信息员制度
1.为有效做好简报等宣传信息的采集工作,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信息员队伍,请各院校推荐并于2011年9月5日前报送本单位信息员基本情况表(见附件,每单位填报1名)。
2.各单位推荐的信息员应熟悉继续教育和远程教育工作,具有一定的新闻敏锐度和良好的综合素养,文字组织和写作能力强,能胜任此项工作。
3.各单位推荐的信息员要认真负责,定期报送本单位或本领域的新闻信息。要求每位信息员每周至少报送1条新闻信息并随时完成交办的专题采访或报道任务。
4.报送的信息稿件应及时并经本单位领导审核同意,内容要求真实、准确,时间、地点要明确,应紧密结合本单位或本领域工作,反映本单位或本领域的突出成果、特色活动、改革亮点等情况。充分体现远程教育和继续教育在人才培养、资源建设、教学管理与学习支持服务、科学研究,特别是在教育教学改革创新和终身教育体系构建及学习型社会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三、专家审查和激励制度
1.为保证各单位报送的信息稿件能够及时收取并传输到相关媒体或采编到简报中,将指定专人负责接收、统计,并组织专家对稿件进行审查,建立专家审查制度。
2.为使信息稿件能够及时、有效的发布,在中国现代远程与继续教育网(CDCE网站)设立了专门栏目,特别重要和有特色的稿件将采编到简报中或推荐到其他媒体报道。
3.为调动信息员采编、收集、报送稿件工作的积极性,将建立相应的激励制度,通过对报送稿件数量和质量的统计与评比,对业绩优秀的信息员给予一定奖励,同时,建议各单位对信息员的工作予以考评和鼓励。
请各院校要高度重视、支持、关心简报和信息员工作,积极献计献策、共同做好继续教育和远程教育宣传工作,使我们的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四、信息报送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吴利克、欧穗梅
联系电话:010-58803917、010-58803925 传真:010-58803926
电子邮箱:wkb@cdce.cn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新街口外大街19号 京师大厦9604室
邮政编码:100875
附件:信息员基本情况表
全国高校现代远程教育协作组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继续教育分会
2011年8月31日
附件:
信息员基本情况表
所在单位:(公章)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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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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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学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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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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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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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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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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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MS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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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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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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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请于2011年9月5日前报送到wkb@cdce.cn或传真到010-58803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