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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对自己的成绩有异议该怎么办?
答:成绩公布后,学生对自己的成绩有异议可向学院提出复查。
(1)学生可在成绩公布之日起两周内通过学习中心提出复查申请(通过学习平台申请成绩复查)。
(2)学习中心对学生的申请审核同意后上报学院,经主管院长批准后进行复查。
(3)复查时,只核对是否漏判或卷面累计分是否有误。
(4)成绩管理人员收到申请后及时查阅试卷核对学生成绩,并在学生提交申请一周内将复查结果答复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