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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绩复查

来源:兰大网院阅读:日期:2013-11-06 09:48:45

学生对自己的成绩有异议该怎么办?

答:成绩公布后,学生对自己的成绩有异议可向学院提出复查。

1)学生可在成绩公布之日起两周内通过学习中心提出复查申请(通过学习平台申请成绩复查)。

2)学习中心对学生的申请审核同意后上报学院,经主管院长批准后进行复查。

3复查时,只核对是否漏判或卷面累计分是否有误。

4)成绩管理人员收到申请后及时查阅试卷核对学生成绩,并在学生提交申请一周内将复查结果答复学生。

    (5)成绩管理人员必须将核对结果和原因及时报教学部主管。复查后成绩需要变更的,成绩管理人员要经部门主任签字后及时在成绩库中对成绩进行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