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业简介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是信息技术的基础和支撑,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计算机的设计与制造,包含计算机软件、硬件、网络与通信、算法理论等,探讨相关领域的开发、应用的关键技术,进行计算机系统和软件的开发与维护、硬件的组装等。专业代码为080901。
二、办学形式、学制、学分及学位
(一)办学形式:非脱产。
(二)学制:3年,最高修业年限不超过5年。
(三)学分:90学分。
(四)学位:符合兰州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授予标准的本科毕业生,在毕业当年由本人提出申请,经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资格审查、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教务处复核,由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作出是否批准授予学位的决议。通过后授予工学学士学位。
三、培养目标
兰州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主动适应国家战略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在促进现代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服务高等教育大众化,构建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教育体系,建设学习型社会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本专业培养目标是以满足学习者学习和专业发展需求为导向,以学习者职业能力提升为重点,遵循高等教育规律和职业人才成长规律,旨在为国家特别是西部地区培养品德高尚、理想远大、理论基础与专业技能扎实、具有较高综合素养的创新型、应用型、技术型人才。
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和专业定位,兰州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将学生的发展预期贯穿于教育培养的全过程,按照素质、知识和能力三者有机结合的原则进行人才教育与培养,使培养的学生能够达到下列目标:
目标1:具备优良思想品德,能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奉献意识、吃苦耐劳精神和服务社会的能力,能够恪守职业道德,有深厚的人文底蕴与科学素养;
目标2:熟悉我国信息科学有关方针、政策和法规,掌握计算机系统等方面的基础知识、专业理论和基本技能;
目标3:具备包括计算思维在内的科学思维能力和设计计算解决方案,实现基于计算原理的系统设计的能力;
目标4:具有良好的沟通交流和团队协作能力;
目标5:具有自主学习和终身学习的意识,有不断学习和适应技术进步、职业发展、社会发展的能力。
本专业培养的本科生毕业后能够在企业、事业单位、党政机关、社会团体等从事技术开发、程序设计、网络安全维护等工作,也可以继续攻读本专业及相关专业的硕士研究生。
四、毕业要求
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和专业质量标准,本专业学生的毕业要求如下:
(一)素质要求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学生的素质结构包括人文与科学素质、职业素质和身心素质三个方面。
1.人文与科学素质。学生应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修养和社会责任感,拥有积极向上的人生理想、符合社会进步要求的价值观念和崇高的爱国主义情感,注重人文精神、法治观念、公民意识和科学态度,努力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2.职业素质。学生需要具备从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工作的职业素质,具有一定的创新意识以及分析解决相关问题的基本能力,坚持职业操守和道德规范,具有事业心、责任感和严谨的工作态度,以及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和勇于奉献的精神。
3.身心素质。学生需要具有健康的体魄、健康的心理和自我调控能力,能够正确认识自然现象和运用自然规律,正确处理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关系和社会人际关系。
(二)知识要求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学生的知识要求包括通识类知识、学科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三个部分。
1.通识类知识。本专业学生需学习掌握思想政治、历史、经济、法律、管理、文学、艺术等人文社会科学类知识和信息科学与技术类基础知识。
2.学科基础知识。本专业学生需掌握计算机科学的基础理论和核心概念,包括数据结构、程序设计等,并了解计算机学科的历史和现状。
3.专业知识。在具备学科基础知识后,本专业学生还需系统掌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相关知识领域的核心内容和基本技术,包括程序设计方法、计算机组成、计算机网络、操作系统等,并了解相关领域的发展趋势和技术热点。
(三)能力要求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学生的能力结构包括专业能力和综合能力两个方面。
1.专业能力。具有计算思维、程序设计与实现、计算机系统等专业基本能力,能够对计算机相关领域的实际问题进行分析、研讨并设计解决方案或对方案提出有效意见。
2.综合能力。能够独立思考,从多角度考虑问题;具有良好的表达沟通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有团队精神和社会责任感;具有一定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敢于尝试将创意或问题解决方案转化为软硬件产品;有终身学习的意识和自我更新知识的能力。
五、课程体系
本专业课程体系由四大模块组成,总学分90学分,包含公共基础课28学分,专业类课程43学分(专业基础课12学分,专业课27学分,专业选修课4学分),职业能力拓展课4学分,实践教学环节15学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