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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高等学历继续教育2025年秋季学期开课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7-03 15:45:38

各教学点、各位同学:

       现将高等学历继续教育2025年秋季学期开课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课时间

       高等学历继续教育2025年秋季学期开课时间为2025年9月1日。2023—2025级各专业开设课程详见附件1。

       二、教材订购

       请按照《兰州大学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学历继续教育推荐教材汇总表》(下载链接http://dec.lzu.edu.cn/html/2024/xzzx_0301/6657.html),学生自愿订购教材,教学点需做好学生的教材统计工作,并于2025年10月30日前提交《教材订购统计表(附件2)》

       三、课程教学

       各年级学生均采用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形式实施课程教学。线上学习课程须登录学生学习平台,学习课程内容,完成相关学习任务;线下教学课程由教学点制订授课计划,组织开展面授教学,开展面授教学前须通过管理平台进行排课操作。面授教学活动结束后,各教学点须提交面授课程计划、考勤表、课堂照片、教学日志等面授教学过程材料至学院。

       需新增主讲教师的教学点,按照《兰州大学兼职教师聘任管理办法》(校人〔2024〕81 号)文件要求,推荐面授课程兼职教师,被推荐教师须填写《兰州大学兼职授课教师申报表》并提供《兰州大学兼职教师申报人所在单位意见表》,经教学点审核无误后于2025年9月30日前上报学院。已报送兼职教师的无需再次提交材料。

       四、课程考核

       课程考核通过过程性考核和期末考试两种方式进行,课程总成绩通过过程性考核成绩和期末考试成绩综合评定。过程性考核通过学习平台完成,期末考试由学院统一组织,采用在线机考或集中笔试方式进行。各专业课程考核要求详见附件1或通过学生平台—课程—我的当前考核标准查看。

       五、课程免考

       根据《兰州大学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课程免考管理办法》(网教院发〔2023〕106号),符合课程免考申请条件的学生,须在开课后一个月内将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提交至教学点,经教学点审核后,于2025年10月10日前统一通过教学管理平台提交申请,同时上传证明材料的电子版。

       请各教学点按照通知要求,做好本学期的教学组织与服务工作。学院将适时开展各教学环节的检查工作。



       附件:1.兰州大学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各专业开课计划

                 2.兰州大学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教材订购统计表



兰州大学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

2025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