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教高[2004]2号、教高[2004]5号,网考委[2005]1号、[2005]2号等有关文件精神,2004年3月1日以后(含3月1日)注册入学的学生必须参加网络教育全国统考,统考成绩合格作为教育部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资格的条件之一。 一、考试时间 根据网考委每年考试工作计划而定。暂定每年3次,分别安排在4月、9月和12月。 二、考试科目 专升本2门,“大学英语(B)”和“计算机应用基础”; 高起本3门,“大学英语(B)”、“计算机应用基础”、“大学语文(B)”(文史法医教育类)或“高等数学(B)”(理工类)。 三、考试内容 网考委发布的网络教育统考课程考试大纲。 四、考试方式 所有课程全部实行网上闭卷机考。 五、考试地点 经网考办批准的全国地级以上(含地级)城市及少数县级城市设置的考点,具体考点名单详见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www.cdce.net.cn。 六、考试报名 符合条件的本科学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http://www.cdce.net.cn进行报名缴费,选择考点。学生在修业期限内可以多次报名考试,每次报考门次由学生自定。符合免考条件的办理免考手续。 七、考试收费 根据“发改价格[2010]955号”文件规定向考生收取考试费。收费标准:35元/人·科。 八、核对报考信息 报考时一定要确认报考科目的正确,一旦报考结束后,学生不得再进行任何信息的修改。 九、打印准考证 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考平台下载打印或至所属校外学习中心协助打印准考证。 十、考试 凭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至考点参加考试。 十一、成绩查询 考试成绩由网考办通过统考http://www.cdce.net.cn进行发布,或登录学生学习平台查询。 十二、免考规定及免考申请流程 (一)免考的规定 1、已具有国民教育系列本科以上学历(含本科),可免考全部统考科目; 2、除计算机类专业学生外,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B及以上级别证书者可免考“计算机应用基础”; 3、除英语专业学生外,获得大学英语等级考试(CET)4级及以上级别证书者(2006年1月1日前)、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PETS)三级及以上级别证书者、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成人教育学位英语考试合格证书者,可免考“大学英语”; 4、入学注册时年龄满40周岁的非英语专业学生可免考“大学英语”; 5、除英语专业学生外,户籍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学生(界定标准见附件文件规定)可免考“大学英语”。 (二)免考申请流程 1、校外学习中心下载并印制《免考申请表》,同时张贴“《免考申请表》填写须知”; 2、学生在规定时间内持有效身份证件、免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至所属校外学习中心申请办理免考。免考条件及其适用的学生范围和免考科目情况如下:
3、校外学习中心对学生的免考证明原件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由学生填写《免考申请表》,并提供免考证明原件的复印件两份,一份校外学习中心留存,一份上传学院,申请表原件学院留存; 4、校外学习中心汇总免考申请材料,并填写《免考汇总表》。需提交的纸质件为:免考申请表、身份证件复印件、免考证明复印件;电子文件为:免考汇总表; 5、学院依据免考的有关规定进行复审,并将审核结果反馈校外学习中心,由校外学习中心保存并通知学生; 6、学院依据审批结果将免考学生合格名单公示并报网考办备案。 7、提示: (1)相关免考证书的时效以证书本身的有效期为准; (2)各校外学习中心需认真阅读相关文件特别是有关免考的规定,并对免考证明原件仔细审核,审核过程中请妥善保管证书原件并复印上传; (3)初审合格后,由学生填写《免考申请表》,校外学习中心须指导学生认真阅读《填表须知》,如实准确填写其中内容。如果出现数据虚报、漏报、错报,由校外学习中心和学生本人共同负责; (4)除按要求提供相应的免考证明原件的复印件外,所有申请免考的学生都必须上传身份证件复印件; (5)于规定期限前按要求办理免考申请,逾期或材料不齐的不予办理。所有免考材料由校外学习中心初审并汇总上传,学院不接受学生的个人申请。 十三、其它 不详之处及相关辅导材料见附件及“网上江大”主页上的“统考专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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