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网络教育阳光招生服务平台建设专家委员会 网招委函[2018]03号
关于进一步做好网络教育新生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
各现代远程教育试点高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网络高等学历教育招生与统考数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教职成厅〔2011〕3号)文件要求,高校网络教育阳光招生服务平台建设专家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网招办)负责对网络高等学历教育招生录取数据日常管理。在数据管理过程中,我办发现部分高校上报的新生信息数据中存在学生联系信息大量雷同现象,既不利于学校对学生的管理,也不利于办学信息的上传下达和开展有效的教学支持服务 为加强网络高等学历教育招生录取数据管理,确保新生数据及时、完整、准确地采集,自2018年秋季起,阳光招生服务平台中《新生基本情况表》中学生联系信息设为(固定电话:区号+号码或手机号码)必填项。凡存在雷同信息新生信息数据将无法上传到阳光招生服务平台。 请各校加强对网络教育新生数据审核和管理,确保新生数据准确性。
高校网络教育阳光招生服务平台建设专家委员会办公室 全国高校网络教育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代章)
2018年4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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