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成人学历教育 > 通知公告 >
5815

关于苏州科技大学成人高等教育2017学年开学工作的通知

2017-03-02 13:42:00来源:继续教育学院
各二级学院、校外教学点:
  为了适应成人高等教育教学及管理工作的发展趋势,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及学校的要求,进一步规范新生报到、学年注册及日常管理等各环节工作,现将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7级新生报到注册工作。
  1.按照要求做好2017级新生报到注册工作,新生报到应认真核对录取通知书及身份证信息,专升本新生须严格校验其专科或本科毕业证原件,并收集相应的专科或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及在学信网打印证书信息查询页(学历备案表)。
  2.指导新生认真核对个人信息并在《新生报到信息汇总表》上签字确认,指导新生填写学籍卡和《学生通讯信息汇总表》,以上两表纸质及电子文件于3月15日(星期三)前提交我院教学管理办公室。
  3.严格按照收费标准缴纳学费,各校外教学点学费及录取费于3月15日(星期三)前交到我校指定账户,并将汇款单拍照发送到我院教学管理办公室以便核对。
  直属教学点各学院请在规定时间内核查新生班级学费收缴情况并及时催缴学费。
  4.组织新生在入学时采集图像信息,图像信息采集标准按照《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图像信息标准》执行,所采集照片用于学生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制作,为保证图像信息的质量,我校今年成人在校学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由指定第三方图像采集单位承担,具体操作方式由教学管理办公室提供。电子图像文件以身份证号码命名,图像信息数与《新生报到信息汇总表》人数匹配,经学生本人核对确认后以班级为单位建文件夹打包,于3月15日(星期三)前提交我院教学管理办公室。
  5.各学院、校外教学点须及时通知到每位学员,在开学报到时间两周内(3月12日前)未办理报到手续的将直接注销学籍。
  5.2017级新生学生证待报到注册后统一制作发放。
  二、在籍学生学年注册工作及学籍清查工作。
  1.做好在籍学生的学年注册工作,确认在籍学生人数及缴费情况,催缴欠费。于3月15日(星期三)前提交《在籍学生学年注册信息汇总表》(纸质及电子文件),指导学生填写《学生通讯信息汇总表》并于3月15日(星期三)前提交我院教学管理办公室。
  2.梳理往届在籍未毕业学生信息,并确认缴费情况,于3月15日(星期三)前提交《在籍学生学年注册信息汇总表》(纸质及电子文件),指导学生填写《学生通讯信息汇总表》并于3月15日(星期三)前提交我院教学管理办公室。
  3.严格按照收费标准缴纳学费,对于未缴费学员及时催缴学费。各校外教学点在籍学生学费于3月15日(星期三)前交到我校指定账户,并将汇款单拍照发送到我院教学管理办公室以便核对;直属教学点各学院安排班主任及时到综合管理办公室核对各班级学费收缴情况。在3月15日前未缴纳学费的学生将取消学籍,不予学年注册。
  4.统计在籍学生各班级情况,制作二级学院、教学点各年级在籍学生人数一览表。
  三、在籍学生图像采集及归档工作。
  1.组织所有在籍学生(包括往届学生未毕业学生)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图像信息采集,图像信息采集标准按照《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图像信息标准》执行,为保证图像信息的质量,我校今年成人在校学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由指定第三方图像采集单位承担,具体操作方式由教学管理办公室提供。电子图像文件以身份证号码命名,图像信息数与《新生报到信息汇总表》人数匹配,经学生本人核对确认后以班级为单位建文件夹打包,于3月15日(星期三)前提交我院教学管理办公室。
  2.各学院、教学点务必对学生图像信息进行分类打包并归档,以便在进行毕业信息采集时进一步审核、提交。
  四、成绩管理工作。
  1.各二级学院、教学点务必加强在籍学生的成绩管理工作。由任课教师填写的原始学生课程成绩一式三份,任课教师、所在单位教学管理部门、我院教学管理办公室各留存一份。
  2.每学期制作《学生学期成绩汇总表》,学生毕业前制作《学生成绩总表》。《学生学期成绩汇总表》由各相关人员签字、盖章后于次学期开学第1周提交,《学生成绩总表》由各相关人员签字、盖章后于学生毕业前与毕业信息采集表一并提交,以上两表同时提交Excel电子文档。
  五、日常教学档案收集和归档工作。
  1.按照教学计划制作教学执行计划,妥善安排每学期的课程教学,严格按照教学进程规范日常教学管理相关环节。
  2.收集日常教学各环节的过程性材料并归档,并于当学期相关环节开始前提交一份我院教学管理办公室审核并备案。
  3.相关表格包括《师资信息汇总表》、《课程授课安排表》、《考试安排汇总表》等。
  4.日常教学考勤信息、课程作业、试卷(原卷及学生考试试卷)、毕业论文(设计)由二级学院、校外教学点自行留存备查。
  六、校外教学点管理人员信息采集。
  请各校外教学点配备齐全管理队伍,按照《苏州科技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校外教学点管理办法》加强和进一步规范各项教学点管理工作,《校外教学点管理人员信息表》请于3月30日(星期四)前提交我院教学管理办公室,以后如有变化请及时更新。
  七、相关材料及提交时间一览表(相关表格到QQ群文件下载)。

序号

 

材料

范围

提交时间

备注

1

新生报到信息汇总表

新生

315(星期三)前

电子、纸质

2

在籍学生学年注册信息汇总表

在籍学生

315(星期三)前

电子、纸质

3

学生通讯信息汇总表

在籍学生

315(星期三)前

电子

4

新生图像信息

新生

315(星期三)前

电子

按班级打包

5

2017年夏季毕业生图像信息

2017夏季毕业生

16日(星期五)前

已执行

电子

按班级打包

6

其他年级图像信息

在籍学生

315(星期三)前

电子

按班级打包

7

学生学期成绩汇总表

在籍学生

次学期开学第1

电子、纸质

8

学生成绩总表

毕业班

与毕业信息采集表同时提交

电子、纸质

9

师资信息汇总表

在籍学生

开学第1

电子、纸质

10

11

课程授课安排表

在籍学生

开学第1

电子、纸质

12

考试安排汇总表

在籍学生

课程考试前1

电子、纸质

13

考勤信息、课程作业

在籍学生

自留存备查

纸质

14

试卷(原卷及学生考试试卷)

在籍学生

自留存备查

纸质

15

毕业论文(设计)

在籍学生

自留存备查

纸质

16

各年级在籍学生人数一览表

在籍学生

315(星期三)前

电子、纸质

17

校外教学点管理人员信息表

教学点

315(星期三)前

电子、纸质

即时更新

八、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苏州市虎丘区滨河路1701号苏州科技大学继续教育学院(邮编215011)
  校外教学点联系人:徐老师;0512-68095096; 1159108474@qq.com
  直属教学点联系人:刘老师;0512-68095096; 120113858@qq.com
  
苏州科技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17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