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江南大学继续教育校外学习中心评优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校外学习中心: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办好继续教育的精神,坚持“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推动校外学习中心内涵建设,提高工作质量,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促进江南大学继续教育事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经研究,学院制定了《江南大学继续教育校外学习中心评优管理办法》,本办法的主要内容涵盖:先进学习中心评选、先进工作者评选和招生工作先进个人评选,具体的评选办法详见附件。 各类评选名单经院办公会审定后,通过学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一周。 本办法经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自发文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继续教育与网络教育学院。 附件一:江南大学继续教育先进学习中心评选办法 附件二:江南大学继续教育先进工作者评选办法 附件三:江南大学继续教育招生工作先进个人评选办法 继续教育与网络教育学院 2020-12-30 附件一: 江南大学继续教育先进学习中心评选办法 为进一步做好江南大学继续教育工作,规范校外学习中心的办学行为,加强对学生的支持服务工作,营造优良的教书育人环境,提高办学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评选条件 1.严格遵守国家及教育行政部门有关成人教育、现代远程教育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同时认真执行江南大学继续教育的各项规章制度。 2.积极配合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和江南大学对其办学秩序和办学质量的监管、检查和评估,检查结果须合格。 3.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学生收费的政策法规及江南大学和依托建设单位的财务管理制度,按时结算相关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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