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大学-弘成奖学奖教金评选实施细则 为树立优秀网络教育大学生、教师形象,推进网络教育终身学习、师资队伍建设工程,江南大学与弘成教育集团于2013年设立“江南大学-弘成奖学奖教金”(以下简称奖学奖教金),面向我校全面合作的校外合作单位在读学生、在职教师开放申请。根据教学奖教金评选章程,我校通过申请、评选等严格程序,向具备良好网络学习能力及学习精神的学生、提供高质量教学支持服务及较高学生满意度的教师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 一、评选宗旨 本奖学奖教金以“激励勤学严教、刻苦钻研;激励学生品学兼优、全面发展;奖励先进,培养更多优秀的人才,为继续教育作贡献”为宗旨。 二、评选范围 奖励范围为面向继网院分布在全国的网络教育学习中心、继续教育函授站、自考专接本合作院校中所有江南大学的本科、专科学生,以及上述单位的相关教师、管理人员。分配比列如下:本科生比列≥60%;专科生比列≥25%;教师比列≤15%。继网学院教职工不参与此项评奖。江南大学其他学院参与继网院教学工作的教师可以参加评选。 三、评选条件 (一)奖学金评选条件 1、在读、在籍的满一年及以上学生。 2、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与道德修养,如真诚、高度的自信心和责任心。 3、关心集体,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能力和适应能力。 4、具备严谨求实好学的精神,学习成绩优良;或者有突出的先进事例。 5、已学课程平均成绩达70分以上,且已学课程成绩无不及格者。 6、毕业论文(或毕业作业)成绩“良”以上、本科层次网络教育全国统考课程已通过、江苏省成人学位英语考试已通过者优先参评。 (二)奖教金评选条件 1、具备良好的师德、道德品质与修养,有高度的责任心。 2、承担教学或管理工作量较大,教学、管理效果优良;或有突出先进事例。 3、所在单位管理规范、资质齐全、无违规违纪、无学生投诉、无学生举报等不良事件发生。 4、创新学习支持服务,为合作单位学员提供高质量的学习支持服务,受到学生普遍较高评价,学生满意度高。 5、学习支持服务工作成绩突出,特色鲜明,有较好的实践和创新成果,并形成有益的学习支持服务经验。 四、奖励等级 各奖项具体奖励人数根据每次总奖励金额另定。 (一)、设特等奖,奖金为10000元,奖励教学或管理团队或合作单位一个。 (二)、 奖学金 设一等奖,每名2000元,奖励本科生、专科生。 设二等奖,每名1000元,奖励本科生、专科生。 设三等奖,每名500元,奖励本科生、专科生。 (三)、奖教金 设一等奖,每名3000元,奖励教师或管理人员。 设二等奖,每名2000元,奖励教师或管理人员。 设三等奖,每名1000元,奖励教师或管理人员。 五、评选方法 奖学奖教金评选采取学生、教师申请、所属单位推荐、“江南大学-弘成奖学奖教金”评选委员会进行评审的方式进行。 六、评选程序 1.学生申请。学生参照评选条件,进行自评,按照要求填写《“江南大学-弘成奖学金”评选申请表》(见附件1),撰写个人突出的先进事例报告(1500字以上),并交由所属校外合作单位签署推荐意见。 2、教师申请。教师参照评选条件,进行自评,按照要求填写《“江南大学-弘成奖教金”评选申请表》(见附件2),撰写教学支持服务的典型经验和成果的总结报告(1500字以上),并交由所属校外合作单位签署推荐意见。 3、团队申请。教学管理团队参照评选条件,进行自评,按照要求填写《“江南大学-弘成奖教金”优秀教学管理团队评选申请表》(见附件3),撰写教学支持服务的典型经验和成果的总结报告(2000字以上),并交由所属校外合作单位签署推荐意见。 4、校外合作单位推荐。校外合作单位按要求填写推荐理由并附上其他材料一并提交评选委员会。 5、评选委员会评审。评选委员会按照“江南大学-弘成奖学奖教金”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评审。 6.评审结果公布及表彰。评选结果将在江南大学继网学院主页上进行公布,并颁发“江南大学-弘成奖学奖教金”证书及奖金给予表彰。 七、申报材料 根据评选工作安排,拟参评学生、教师、团队应按时提交以下材料(含电子版)至所属合作单位,由合作填写推荐意见后一并提交评选委员会。 参评学生:《“江南大学-弘成奖学金”评选申请表》、个人突出的先进事例报告、近期高清生活照1张。 参评教师:《“江南大学-弘成奖教金”评选申请表》、教学支持服务的典型经验和成果的总结报告、近期高清生活照1张。 参评团队:《“江南大学-弘成奖教金”优秀团队评选申请表》、教学支持服务的典型经验和成果的总结报告、近期高清团队照1张。
“江南大学-弘成奖学奖教金”评选委员会 二〇一四年六月二十日 |
江南大学继续教育与网络教育学院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9- cmjnu.com.cn Inc.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江苏省无锡市蠡湖大道1800号 邮编:214122 电话:(0510)85813033 京公网安备11010102001466号 京ICP证041171号-11